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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稅負中國農民 不必愧疚

http://www.CRNTT.com   2012-06-12 12:05:33  


中國農民是名副其實的納稅人,他們沒有愧對誰,沒有任何理由愧疚。
  中評社北京6月12日訊/近日,媒體報道河南農民向省委書記盧展工感嘆“現在啥稅也不交,國家還給補貼,心里很慚愧”,被評價“境界高”。對此網易新聞另一面今天登載文章“高稅負農民沒有任何理由愧疚”指出,農業稅本就不該存在,免除了也不意味著農民無需交其他稅收,後農業稅時代,“苛捐雜稅”下農民的負擔一點都沒有減輕,慚愧毫無必要。

農業稅取消並非恩賜  
 
   建國以後農民貢獻了近4000億元農業稅,“身份性貢賦”旨在保證國家政權穩定推進工業化建設

  “農業稅”其實既不是所得稅、地租或資產稅,也與“農業”沒有實質的聯繫。它更像是一種身份性貢賦,是無優免特權的臣民交納的“皇糧國稅”。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為保證國家政權穩定和推進工業化建設,農業稅在相當長時期內一直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建國初期,農業稅的收入占國家稅收的39%。從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間,農民給國家繳納了7000多億公斤糧食。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

  正是依靠農業“乳汁”的哺育,新中國從“一窮二白”的起點上,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從1953年開始到1983年取消統購統銷政策,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農民對工業化的貢獻超過6000億元。 
  
   如今二三產業成稅收主要來源,農業稅份額下降徵稅成本又高,因此徵收價值不大

  50年代中國的工業化起步的時候,徵收農業稅費顯得十分重要。如今國民經濟結構已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已經下降到一個很低的份額,而二三產業占GDP總份額的80%以上。與之相對應,國家通過二三產業收取的稅收已經作為國家二次分配的主要來源。因此,實際上,在中央省市級政府這邊農業稅費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

  在接受《南風窗》採訪時,國稅總局原副局長是這麼解釋廢除農業稅的理由的:“原來有些稅種設計時就不計成本,比如屠宰稅、農業稅,等等。哪怕收1元錢的稅5毛錢甚至是8毛錢成本也無所謂。最典型的例子是農業稅,全國征600億,成本有多少都算不出來的。比如,北京在廢除農業稅前,能收約8000萬農業稅,徵收直接成本就有6000萬,早就沒有什麼徵收的價值了。”  
   
  農業稅徵收過程中常發生官民衝突,取消農業稅能有效減少基層暴力衝突,未必全是出於“體恤民情”考慮

  減免農業稅,固然有“減輕農民負擔的考慮”,但這並非全部。對於地方政府而言,農業稅費成為十分重要的收入來源,縣鄉村基層政府的公共品一定程度上還得靠農業稅費。這種情況在1985年實行財政分級承包和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後開始凸現,農民的稅收負擔問題暴露出來。地方政府強行徵收,農民不滿和抵制,導致了大量基層政權中的官民衝突。 

  據維基百科資料,1999年8月在江西省豐城縣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官民衝突的暴力事件,導火索就是強制徵收農業稅。該事件引起了高度重視,也被廣泛認為是促使政府取消農業稅的根源。2000年,江西省試點取消農業稅。2006年,中國全面取消農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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