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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性奴案 誰的“國家機密”?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24 08:19:23 |
性奴案:人性坍塌背後是失控秩序得不到糾偏 2011年09月23日08:42紅網 王聃 34歲男子李浩耗時1年開挖一條4米深的地窖,先後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長囚禁的時間達2年。本月初,該案因一名逃出女子舉報而告破。同時,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屍。(9月22日《南方都市報》) 地下室、拐騙、性奴、兩年,歷數任何一個與這起悲劇有關的關鍵字眼,公眾也能感受到那種窒息的沉重。我們無法想象類似影視片中的人性之惡,竟然就發生在庸常生活中。男子李浩身後,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坍塌。然而,性奴案僅僅是人性的災難嗎? 理性分析首先需要將作惡者還原到“普通的人”,然後才能追問悲劇鏈條:李浩何以對社會窮凶極惡?他何以成為地下室裡冷酷的控制者?他自身所處的環境裡是不是本身就有著悲劇的發酵因子,以至於他克服了害怕與退縮,持續地侮辱與傷害?這中間必有其發生邏輯。閱讀有關李浩的身份信息,我們不妨進行以下推理:作為底層公務人員,李浩生活在以權力為導向的工作環境中。是不是其中的現實落差,導致其心理欲望膨脹,最終性格變異?我們不能說它們就是性奴案發生的根本原由,但其中應該也有某種聯繫。 同樣需要被關注的是受害者的身份:歌廳女。這種身份注定了她們要不顧一切“討生活”,這為她們被李浩所誘騙、囚禁提供了天然條件。而緣於自身能力與資源缺失,也注定她們的失蹤難以為人所知。短期不能被救濟,則自然衍生出“斯德哥爾摩效應”:女孩子們後來常常以“晚上誰能陪大哥睡覺”發生爭執,甚至稱呼李浩為“大哥”或“老公”。 為一樁性奴案寫下結語或許是容易的,不過那些亟需被拯救的悲劇,絕不僅僅是罪與罰的彰顯。人性坍塌也有其發生邏輯,如果社會運行秩序不能更好地糾偏,如果底層者不能走出帶有風險的生存現實,那麼那些小眾已經腐爛掉的人性又如何重生?我們需要省思,更需重新塑造社會價值邏輯的鏈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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