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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旭東:“官二代”撞人案的符號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10-11-04 08:59:44  


 
鏈接:劉洪波:讓李剛事件成為制度改進的良機

  2010年10月25日東方網 劉洪波 雜文家 

  河北大學的校園車禍案,按照慣常的說法,是“正在向縱深發展”。縱深發展的標誌,既包括肇事者李啟銘與其父李剛的電視道歉並不被受害者和公眾接受,也包括李剛和尚未成家的兒子李啟銘在保定擁有五套房產,和河北大學校長王洪瑞涉嫌學術著作抄襲。

  河北大學的校園車禍案,因肇事者一句“我爸是李剛”而成名。客觀地說,肇事者李啟銘的這一“炫爹拼爸”之語,很難對他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產生影響,但無疑深深地刺激了大眾的心理,使得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也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作為社會事件,產生了遠比車禍嚴重得多的社會後果。

  在“富二代”於杭州製造“七十碼事件”之後,比“富二代”也許更能令人感到社會不公的“官二代”正急需一個標本,李啟銘以一次車禍肇事適時出場。比“七十碼事件”更加惡劣的是,“官二代”李啟銘不僅在校園內撞倒兩名女孩後不曾停車,而且意欲衝離校園,遇到阻攔時說的是“看把這車給劃的”,和“我爸是李剛”。

  這樣,李啟銘以遠比“七十碼事件”當事人高調、無所謂和張狂的行為及言辭,準確呈現了“官二代”更甚於“富二代”、權力更甚於資本的現實,也為社會提供了一個表達憤怒的出口。作為一個車禍事件,李啟銘要承擔的責任,決定於其行為;作為一個社會事件,李啟銘及李剛要承受的憤怒,更多決定於“我爸是李剛”。

  “我爸是李剛”,絕對具有成為當代名言的質量。沒有別的語言能夠如此言簡意賅地顯示權力在我們這個社會可以具有何其巨大的力量。李剛並不是高級官員,只是保定市公安局某分局的一名副局長。但只需這樣一個級別,就足以使其子女產生高人一頭的心境,不僅把人撞飛後可以車行如故,而且受到攔阻時底氣充足地亮出不該受阻的理由。

  李剛和李啟銘痛哭流涕的道歉,並未被受害者親屬和公眾接受。道歉不被接受,是因為受害者和公眾都擔心,接受道歉可能帶來司法上的從輕考慮。但如果不道歉,李剛父子將加劇人們的惡感;而道歉即使不被接受,至少加劇惡感的可能性不複存在,人們的道德原則還是得到了一定的慰藉。

  問題是,李剛作為一名官員,只是以肇事者父親的身份道歉,而未曾對公眾道歉,不能不說道歉並不夠。再者,央視只播出李剛父子的道歉,而未曾採訪受害者,也顯失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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