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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保立法邁出歷史性步伐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01 08:21:23 |
東方早報發表經濟學博士馬光遠文章表示,完善的法律體系是社保基金法律監管主體依法監管的依據,是社保基金法律監管有效運行的前提和基礎。《社會保險法》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關於社會保障的法律文件,填補了中國在社會保障領域立法的空白。 長期以來,中國的社會保障立法主要散見於一些行政法規、規章和政策中,制定的主體主要是國務院各部委。並且,其中大部分都是以部委“通知”、“暫行規定”或“辦法”的形式發布的行政規章。社保基金監管的法律層次非常之低,權威性不足,法規之間缺乏銜接,根本就沒有建立起基本的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制度體系。 因此,這部法律的最終出台,對於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等,的確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作為新中國首部社會保障法律文件,基於中國社會保障工作的現狀,《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分析,從具體的制度規定看,該法亮點頗多,主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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