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岸簽訂經濟合作協議應是大勢所趨 |
中評社香港3月26日電/台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所兼任副教授蔡宏明在《中國評論》月刊三月號發表專文《兩岸ECFA涉及的複雜問題與挑戰》。作者強調:“台灣對於ECFA協商,不能再一廂情願地,只考慮如何‘對台灣有利’,而必須要有‘雙向’的思考,不但要思考我們的早期收穫清單要什麼?還要思考中國大陸可能要求什麼早期收穫項目?特別是應對未來協商過程中的‘攻’與‘防’策略,研擬必要的選項與應變方案,提出‘雙贏’的之‘協商主張’與‘架構條文’立場,再與大陸進行協商,才能克服ECFA推動之難題。”文章內容如下:
2009年12月22日,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台灣台中市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四次會談(第四次“江陳會談”),決定第五次“江陳會談”將於2010年上半年在大陸舉行,雙方同意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列為第五次“江陳會談”議題。2010年1月26日,ECFA首次正式協商在北京登場,會談重點在討論有關ECFA的中英文正式名稱、未來ECFA協商時程、基本架構與分組等程序議題。
雖然,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期待5月完成ECFA簽署。但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於2010年1月中在哈爾濱出席“首屆亞布力兩岸經貿論壇”開幕式,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因太複雜,必須長時間穩妥操作,在第五次(江陳會簽署)可能會產生時間上的困難。”,顯示由於ECFA協商涉及兩岸複雜的實質利益分配與政治問題,使ECFA之發展將面對極大之挑戰,值得兩岸當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