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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改革 要從縣政開始 | |
http://www.CRNTT.com 2009-06-03 11:49:59 |
縣政的沿襲與發展 縣政歷來就是中國治理制度的核心。省級政權在元代前是中央政權的一部分(日本今天所用的“省”就是中央的“部”),元代以後成為地方政權,但其重要性仍然不如縣。“虛省實縣”是中國傳統政治的常態。在傳統上說,縣以下實行自治制度(日本今天仍然延續這一制度)。鄉鎮政權是現代革命的產物,為當時革命動員、國家建設和改造社會所需。但到今天,這一級政權設置表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 在很多地方,鄉鎮政權本身已經演變成為無政府的根源。這些年來,人們對如何改造鄉鎮政權有很多的討論。一些省份也進行了有效的改革,如撤鄉并鎮等。總體說來,如果省是中央的派出機構,那麼鄉鎮應當更多的是縣的派出機構。在鄉鎮政權定位不那麼明確的情況下,沒有很大的理性去花費很大的精力在這個層面進行大規模的政治改革,尤其是民主化。 虛省實縣應當是中國政治改革也是中央地方關系的軸心問題和關鍵問題。如何“虛省”需要另文討論,這裡討論如何“實縣”的問題。 傳統上,縣是實的,縣太爺是中央政權親自選定的,縣太爺和中央政府(皇權)之間有直接的溝通管道。縣政也因此是傳統政治的核心。改革開放以來的趨勢是實省虛縣,到今天縣政遠遠被邊緣化。這是有很多制度因素促成的。 改革開放前的三十年,縣政在中國政治中有著同樣顯赫的位置。毛澤東本人對縣政就非常重視,和縣委書記溝通是毛澤東的一項重要議程。在制度層面,縣委書記甚至可以成為中央委員。同樣重要的是,中央實行“下管兩級”的幹部管理制度,就是說,縣和中央之間還是有直接的溝通管道。 改革開放以來就不再是這樣了。首先是幹部管理從“下管兩級”的制度改革成“下管一級”的制度。中央政府只管到省級幹部。而縣級幹部完全在省級管轄之下。這個制度變化實際上使得中央地方關系呈現出歐洲傳統上稱之為“封建”的制度特征,就是“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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