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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領會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09 00:17:31 |
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強烈關注。近些日子來,各種“解讀”文章紛紛在各類媒體上大量發表,其中不乏頗具功力、見解深邃的好文章,筆者如饑似渴地拜讀,獲益良多!然而,有些觀點在筆者看來似是而非,對中共對台方針政策的解讀似有偏頗,容易造成思想認識上的混亂。 有文章認為,自1949年台灣問題產生以來,中共對台方針政策經歷了由“武力解放”--“和平解放”--“和平統一”--“和平發展”四個階段、三次重大戰略性調整,“和平發展”可視為中共對台政策的第三次戰略性調整。有些文章雖然表述不很清楚,但也斷言“胡六點”是對台工作的“戰略調整”、中共對台政策已從“和平統一”向“和平發展”轉變等等。照這些說法,“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是前者“取代”後者的關係,也即中共對台戰略已從原來的“和平統一”調整為“和平發展”。 上述“解讀”如果被認為正確,勢必導致如下結論:如同上世紀50年代中期中共對台戰略調整為“和平解放”後就不再提“武力解放”、70年代末調整為“和平統一”後則不再提“和平解放”一樣,今後中共對台戰略也將放棄“和平統一”的提法而改以“和平發展”取而代之! 果真如此嗎?當然不是! 胡總書記講話中明明指出:“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胡總書記還特別強調:“我們要繼續長期堅持和全面貫徹這些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大政方針,繼續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不斷向前邁進”;“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也符合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的時代潮流。我們一定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 事實上,胡總書記的講話從頭到尾都貫穿著“和平統一”的政策宣示與鋪陳。島內有心人士甚至指出,“講話”全文提到“統一”一詞有25次之多。顯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中共堅定不移的對台戰略,仍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何來“調整”之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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