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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紅: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有助於和平統一

http://www.CRNTT.com   2018-07-10 00:16:45  


 
  四、當前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原則與思路

  兩岸融合發展內涵各部分之間存在上述辯證的互動關係,相當程度上規定了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路徑。實踐中,鑒於經濟的根本性、兩岸的差異性、互信的脆弱性、民意的多元性,慮及內容的敏感性與現實的可能性,宜遵循“先經濟社會後政治安全,先單向後雙向,先局部後整體,先易後難”的路徑,不斷豐富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

  現階段,鑒於台灣社會政黨政治與選舉政治,並存在追求台獨的政黨,台灣當局及各主要政黨多無意願採取必要的措施推進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不願開放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雙向融合與一體化發展局面,大陸有必要操之在我,主動介入,積極作為。

  實踐中,宜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為前提、以“群眾路線、民間交流”為路徑、以“整體+區域、兩條腿走路”為方式、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為先導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其一,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兩岸共同利益是兩岸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經濟基礎條件。因此,增進兩岸共同利益應是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首要目標。其次,在不斷增進兩岸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在“兩岸一國”的規範性作用下,通過融合發展以及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建構兩岸民眾“兩岸一國”的國家認同,乃是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意識形態條件。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才能在經濟基礎與意識形態方面為和平統一創造條件,達成“以和促統”作用。

  其二,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為前提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交流在促進國家認同與統一上的作用有限,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需要兩岸雙方自始至終共同的政治意願與行動;而在當前的台灣社會,“兩岸一國”並非主流民意,民進黨追求“台獨”,國民黨沒有推進兩岸統一的意願。因此,公權力層面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必須在“兩岸一國、反對台獨”這一必要的政治基礎與前提條件下進行。如此,方有助於“兩岸一國”認知的維護與觀念的普及以及國家認同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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