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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關注:日台雙方抗衡中國大陸的重要舉動 | |
http://www.CRNTT.com 2017-04-20 00:12:20 |
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評論員 陳鴻斌)從今年年初開始,成立於1972年的日本“交流協會”更名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終於實現了期盼多年的“名正言順”夙願。台灣“外交部”對此表示,這是“台日關係走在正確道路上的佐證”。台灣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也指出,這是“經過漫長歲月後所取得的成果。”此舉充分表明,日本在這一問題上已根本不再顧慮中國大陸的態度。目前台灣的“亞東關係協會”也正策劃更名為“台灣日本關係協會”。顯然這是日台雙方抗衡中國大陸的一個重要舉動。
1972年9月29日,中日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時任日本外相大平正方對此發表談話,表示作為兩國關係正常化的結果,日本政府認為《中日和約》已失去意義,該條約已結束歷史使命。隨即台灣“外交部”發表聲明,宣布與日本斷交。 但當時有4000名在台日本僑民,有400家日資企業在台投資,而台灣與日本分別是對方的重要貿易夥伴。因此當年12月1日,時任經團聯副會長堀越幀三等12人向外務大臣和通產大臣(現為經濟產業省)提出申請,要求批准設立一個名為“交流協會”的財團法人,該申請很快獲得批准,一周後該協會就應運而生。 其實在設立當初,日本方面就沒打算遮遮掩掩,準備命名為“日台交流協會”,但台灣方面卻希望其名稱為“日華交流協會”。由於雙方意見無法統一,於是就索性僅保留雙方並無異議的部分,這一來就是44年的漫長歲月。其間在2012年4月,根據日本的公益法人相關三部法律和首相的認可,該機構已成為公益財團法人。 日文的維基百科其如此介紹:雖然該機構是一個財團法人,但卻是一個為維持日台之間的務實關係而成立的具有特殊身份的團體。在日本與台灣之間沒有外交關係的背景下,該機構不僅具有“准政府”渠道的功能,而且可以開展與日本駐外各使領館同樣的“各種政府間業務”。也就是除了不叫大使館和沒有外交豁免權以外,其餘均與大使館完全相同。不稱其為政府派出機構或外交機構而定位於“民間機構”,僅是一種“變通”手法而已。說白了就是以“民間機構”為幌子開展外交業務。在介紹該協會的首頁上,居然還有日本國旗和台灣的“青天白日旗”,此舉所欲傳遞的意涵是顯而易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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