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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民進黨執政 兩岸關係結構性變化

http://www.CRNTT.com   2016-11-15 00:07:29  


 
  1、各方“現狀”論述的共性

  比較方法是認識事物的一般性方法,清晰的比較建立在確定具有共性又具有差異性的統一範疇的基礎上。有共性才有可比性,這是比較的基礎,有差異性才能發現本質,這是比較的意義。本文認為在認識論層面,一方面,因為各方政策中唯一共同加以論述的只有“現狀”,並且還具有一定共性,所以以“現狀”為範疇,才能將各方政策置於具有統一範疇的分析框架中加以比較。另一方面,又因為“現狀”是各方政策的核心分歧,只有釐清“現狀”的差異性才能瞭解政策的本質。居於此,我們首先要確定各方論述中的“現狀”共性在哪裡?

  “現狀”的共性體現為現狀包含部分共同的事實——“非戰”狀態,即各方常常表述的“和平”。兩岸關係現狀中的“和平”是什麼?或是一種事實、或是一種工具、或是一種目標?和平可以是一種工具,如大陸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謀求和平統一;台灣推動兩岸和平而謀求“不統”,甚至“和平獨立”。在這個意義上和平是一種工具。和平也是一種目的,兩岸人民和世界人民一樣,都追求和平生活。然而,很顯然,作為工具的和平與作為目的的和平,只是所有和平事實的部分,既不是兩岸當局全部的主觀和平意圖,更無法涵蓋客觀的和平事實,同時無法指涉兩岸和平的特定性質。因此,工具和目的都不是有效的概念。在各方對現狀認識的共性上,和平主要是一種狀態,也就是一部分共同的客觀事實。黃嘉樹認為,和平是人類群體間人為建構的一種非戰的事實,包含潛在戰爭的狀態。本文的“和平”指的也就是“非戰”的客觀事實而非國際公法意義上以簽署和平協定或者條約為依據的結束戰爭的法律狀態。因此,兩岸關係自金門炮戰結束以來,已經進入和平狀態,只是這種“和平”並沒有在法律上解除兩岸固有的敵對結構,且合作程度很低。各方所宣示的所謂“維持現狀”,大陸的“和平發展”,國民黨的“不武”,民進黨的“台海和平及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美國的“反對武力”,其本質有很大不同,但都指向維持最低限度的和平,也就是一種非戰的事實狀態,這是各方現狀論述的唯一共性。

  2、各方“現狀”論述的差異性

  三黨四方對“現狀”論述的差異性體現在“現狀”的三個基本內涵:現狀的本質屬性、現狀的基礎和現狀的發展性。

  1)各方對“現狀”的本質屬性認知差異大

  台灣島內藍綠兩黨對現狀的表述,均回避本質問題,但它們的兩岸政策相關先置條件,事實上回答了本質問題。國民黨方面提出“‘中華民國憲法’架構”,那麼可以說現狀的本質是“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蔡英文提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很少有人關注,“憲法架構”與“憲政體制”之區別。這裡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意指“憲法”中的“中華民國”疆域包含大陸,有一個中國意涵,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更多的是指台灣島內的民主政治,與兩岸關係缺乏直接關係。民進黨“立委”郭正亮認為,“兩岸是特殊關係,有兩部憲法,現狀就是和平發展,對台灣而言,民主制度與分治的現實,這是維持現狀的四項基本內涵”。郭的論述可以看做是間接的注解。以“憲政體制”為先置條件,包含了不推動涉及兩岸關係的革命性“修憲”的意涵,間接並微弱的暗示尊重“憲法”中的領土條款。這種暗示雖然有尋求各方共識的意圖,但過於隱晦和微弱,甚至不如陳水扁的“四不一沒有”,其側重點在於表示不做“麻煩製造者”,消除外界對其穩定性之顧慮。由此觀察,蔡英文並未對現狀的本質做出清晰論述,但從這個前置條件看,蔡所主張的兩岸現狀在本質上大體是“‘中華民國’是台灣”或“台灣就是‘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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