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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城鎮化對消費的拉動作用

http://www.CRNTT.com   2013-05-14 08:25:43  


 
  2.大量農民工由於體制原因不能真正融入城市。這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得到佐證:首先,中國城市化滯後於工業化。在中國,大量農村人口參與了工業化進程,以社會化大生產的方式創造了巨大供給,卻不能融入城市,仍以小農的方式進行消費,經長期累積形成了巨大的供需缺口。其次,城市化滯後於勞動力非農化進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城市化進程,都表現出比勞動力非農化超前發展的趨勢,城市人口變化率與非農就業變化率的偏差系數,基本上都表現為正值,而在中國這一數值是負的,表明中國人口城市化進程是滯後於勞動力非農化進程的。最後,服務業發展滯後。

  3.社會保障未能跟上城市化步伐。中國在住房、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方面投入明顯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實際需要,這些直接關係到居民生活質量的重大問題,助推了基於存錢買房、養老和防病等意願的儲蓄動機,削弱了本應釋放的消費能量。同時,城市內部社會保障也存在“二元結構”,城市中既有城市原居民,又有失地農民和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這類轉化而來的新市民雖然形式上已長期居住在城市,但在就業、醫療、養老、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卻享受不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農民工及其子女在城市“進得去、留不下”,處於被邊緣化狀態,難以融入城市生活,其消費需求因而受到嚴重制約。

  四、破除體制障礙,更好地發揮城鎮化對消費的拉動作用

  文章指出,要解決中國城鎮化進程中城市面積擴張過快、社會保障體系滯後和農民工市民化等問題,更好地發揮城鎮化對消費的積極拉動作用,必須大力破除現有體制機制障礙,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上形成突破和進展,進而帶動全局。

  1.研究制定城鎮化發展的專項規劃。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充分表明,在一個國家的城市化過程中必須要充分發揮政府的規劃、引導和調控職能。要統籌考慮全國城市布局,遵循市場規律、選擇一批有發展潛力和產業支撐的中小城市納入規劃。要考慮城市布局和發展階段戰略,在大中小城市、東中西部幾個層面上避免城市的無序發展。建立城市化的國家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管理的總體規劃原則,致力於解決城市環境保護、城市綠地少、水土流失嚴重、大氣污染嚴重、水環境質量差等問題。

  2.加快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中國現有的土地制度,一方面為農民提供了一種社會保障或就業保障,另一方面也制約了農民向非農部門轉移和農業規模化經營的實現。因此,隨著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必須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鼓勵離鄉進城農民將原承包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把土地轉讓金的部分或全部交於社會保障機構,以“土地”換“保障”,這既有利於農民的非農轉移,從而促進人口城市化進程,又有利於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3.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在農民工落戶問題上,應採取差別化政策:中小城市、小城鎮應盡快取消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農民工的落戶准入門檻;而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應積極研究放寬相關政策,通過“積分落戶”等辦法,暢通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渠道。此外,我們還要在與戶籍相掛鈎的民政、教育、就業、勞動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制度方面加快配套改革,剝離在戶籍上附加的各種利益,大力推進城鄉、區域間公共服務均等化,從而為全面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造有利條件。

  4.建立完善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要明確中央政府、輸出地和輸入地政府、企業和農民工的各自責任,中央政府應加大對農民工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子女義務教育、就業扶持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補助力度,並且應更多地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戶籍人口作為財政分成和轉移支付依據,健全中央財政對農民工集中地區穩定、長效的轉移支付制度,在此基礎上按照低標準、廣覆蓋、可接續原則,著力推進農民工社保、住房、醫療等制度建設,最終形成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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