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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昭:當代中國政法機制之變遷

http://www.CRNTT.com   2012-07-16 11:48:29  


  中評社北京7月16日訊/改革開放後,在中國的政治結構中,有這樣一個特殊的機構:政法委員會。與其他國家政治比較,這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式機構:它在中國的政治、社會穩定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政法委作為中國政法工作的最重要機制,自身機構、制度的變革,折射出的是中國社會的變化與法制認知的變遷。學者張廣昭今天在新加坡聯合早報撰文“當代中國政法機制之變遷”:

  1978年,在經歷了十年文革動亂後,中共中央重新設立中央政法小組,負責處理包括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和民政部在內的政法事務。兩年後,中央政法小組改制成為中央政法委員會,這一名稱沿用至今。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1980年代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彭真、喬石都只是政治局委員,陳丕顯更僅是中央書記處書記。與之似乎形成某種相關的是,那時的中國,非常推崇法制的觀念。

  鄧小平在1986年6月的一次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就強調,要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當時的表述對現在的中國都相當有針對性:“黨要管黨內紀律的問題,法律範圍的問題應該由國家和政府管。黨干預太多,不利於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這是一個黨和政府的關係問題,是一個政治體制的問題”(《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63頁)。

  接著,在1988年,中共在探索黨政分開的政治體制改革中,決定撤銷中央政法委,取而代之的是中央政法領導小組,其成員由中央各政法部門的領導兼任。當時政法系統不少人認為,這意味著中共對政法工作的放棄或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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