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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制定“否認南京大屠殺”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12 10:04:46 |
鄒建平代表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德國、奧地利等國對於二戰納粹罪行制定“否認大屠殺罪”有先例可鑒,我們也應該參照立法,給以河村為代表的一小撮日本右翼分子以強烈的威懾——只怕這一願景難以如願。 ■ “否認大屠殺罪”是個什麼罪? “否認大屠殺罪”是特殊背景下的產物 二戰給歐洲各國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和恥辱,針對二戰時期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的歷史,歐洲各大陸法系國家紛紛通過立法加以確認,這些國家包括法國、比利時、荷蘭、德國、奧地利、匈牙利、羅馬尼亞等。歐盟也在《反種族主義和仇外框架決議》中引入了相關法理和法條。 歐盟和相關16國的此項立法大多採用“禁止性規範”的方法,禁止否認屠殺猶太人的言論。法律所禁止的言論包括:認為屠殺歷史根本沒有發生過,或者認為那段屠殺歷史在方式和範圍上並不像普遍認可的那麼大。有些國家還將所禁止否認的言論擴大到否認種族滅絕(戰爭罪行)歷史,以及煽動種族歧視和排外的言論,這就是人們經常說的,“(在歐洲)什麼言論都有言論自由,但民族主義言論沒有自由”。 中國有必要設立這個罪嗎? 按照鄒建平代表的說法,“戰爭犯罪,時間長了就會有人否認,歷來如此。因此,歐洲一些國家以立法的形式來扼制這種反覆,扼制混淆視聽的言行,我們之所以建議定這個罪,也是為了伸張正義的力量,不能隨意就否認掉歷史史實,除非是有新的證據。”——問題是,在對歷史進行質疑就屬於犯罪的情況下,“新的證據”又從哪來呢? 如果用法律來保衛歷史是可行的,那麼需要“定性”的東西就太多了,現在為滿清皇帝、李鴻章、袁世凱、蔣介石等“反派人物”發掘正面意義的電視劇和著作層出不窮,這些是不是也需要立法規範?那麼以後是不是也可以設立“否定滿清罪惡罪”,“否定義和團罪”?此外,否定南京大屠殺罪還存在具體怎樣立法的問題,其實國內外除開極少數閉目塞聽的極端人士,大多數人對日軍在南京發生過屠殺行為這一基本事實並無爭議,有爭議的內容主要是遇難者人數,從4萬到40萬都有人主張,立法是否涉及這個數字?中國的學者也在對南京大屠殺進行研究和還原。如果規定“對南京大屠殺死亡人數的主張不得低於三十萬”,只怕是對自己的侮辱。 此外,對這個罪本身也不乏質疑,斯洛伐克副總理兼司法部長達尼埃爾.利普希奇就提議取消“否認大屠殺罪”,稱這項罪名有礙言論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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