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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電視發表會馬英九重返正面戰場

http://www.CRNTT.com   2011-12-24 09:01:58  


 
  而蔡英文在出任“陸委會”主委時執行業務的法理依據《兩岸關係條例》,也明確了“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陸委會”主管業務的另一法理依據《港澳關係條例》,還有“港澳地區”。這就是法理上的“中華民國”,是由“大陸地區”、“台灣地區”和“港澳地區”三大地區所組成;儘管在香港、澳門先後回歸後,港澳地區也可將之歸納進“大陸地區”之中。但在法理上,兩岸四地是屬於“一中憲法”的範疇內的。但蔡英文卻說“中華民國是指台澎金馬”,其實就是“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翻版。

  蔡英文以為,攻擊馬英九倘獲連任將會追求“終極統一”,就將能嚇壞了主張維持現狀的中間選民。但卻暴露了具有法律博士學位的蔡英文,卻是一個知法違法的法盲。實際上,先不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一中憲法”,就說是其“增修條文”的第一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就已確立了“憲法”就是一部追求“終極統一”的“憲法”;而《兩岸關係條例》的第一句是“國家統一前”,也確定這是一部追求“終極統一”的法律。這就顯示,蔡英文不但是違法者,而且也將會是毀法者。這樣的個人意識形態高於法律的“法盲”,倘是讓她當上領導人,就必然是將會實行“人治”,真正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了。

  作者:富權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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