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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報“大戰”央視的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1-11-14 11:46:53  


 
  有壟斷地位的企業可能會不正當競爭,所以要反,但這方面爭議很大

  第一大類壟斷既無暴利,又不礙創新和競爭。

  什麼叫暴利?不能光說利潤多就是暴利,必須是獲利遠超過貢獻的價值才叫暴利。這樣看來,微軟的利潤比起它對社會的貢獻,算多嗎?

  自發形成的壟斷難有暴利的根由,就在於沒有什麼壟斷產品是不可替代的,中東石油的替代品是太陽能、可口可樂的替代品是百事可樂,鄧麗君的替代呢?是四大天王。市場規律是,壟斷產品要是身價太高,等於為各種替代品提供市場。而創新的本質是什麼呢?不就是不斷發現替代嗎。而不斷替代的本質又是什麼呢?不就是競爭嗎。現實中我們看到的,正是一家公司靠創新和競爭成為壟斷巨頭,之後另一家公司又靠創新和競爭打垮前一家,成為新的壟斷巨頭……,自發形成的壟斷正是最優質的創新和競爭的結果,反這種壟斷不就是反創新和反競爭?

  也就是說,第一大類壟斷本身是不需要反的。但企業有了壟斷地位後,可能會“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也就是不正當競爭。中國的《反壟斷法》主要就是針對這種不正當競爭。但是不正當競爭的界定非常複雜,美國和歐盟的標準就不一樣,學界更是爭論的不可開交,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市場往往只有一線之隔。所以本次曝光,電信部門的人在為自己叫屈,認為所謂反壟斷調查只會干擾市場定價,重走行政管制的老路,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禁入”造成的壟斷更要反,這方面沒有爭議,可惜《反壟斷法》不涉及

  第二大類壟斷與第一大類壟斷恰恰相反,即便創新出替代品,它也不讓你去參與競爭,所以人們也就失去了創新的動力。沒有競爭的壓力,這些壟斷產品就可以做得質差量少價高,但你還必須消費,它依然財源滾滾。現實就是,三家壟斷國企的利潤可以比民企500強(哪怕你強到壟斷)加起來都多。所以暴利究竟是來自自發形成的壟斷,還是源於強制形成的壟斷,應該不言自明了。強制形成的壟斷正是阻止創新和競爭的結果,所以兩類壟斷雖然都叫壟斷,但本質截然相反。這第二類壟斷很糟,是沒有任何爭議的,可惜中國的《反壟斷法》並不涉及。而本次爭論表面上說的是第一種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背後則很可能事關第二種反壟斷(反禁入)。
 
“反壟斷”或是表,“禁入”之爭才是裡 
 
  牌照,“禁入”的法寶,或是這次風波的背後推手

  中國的牌照管制非常嚴重,不給你發牌照,你就進不了這個行業,而已經進入的,就有了壟斷地位。發放牌照的部門自己就有主管的企業,部門和這些企業之間是利益共同體,所以部門就傾向於限制牌照來確保自己主管企業的利益。

  電信系和廣電系的背後分別是工信部和廣電總局,兩個部門手中都捏有不同的牌照,而自己下屬的企業又想進入對方的領域,取得對方的牌照,但是對方又會阻撓,於是兩家發生利益衝突也就不難理解了。

  而因為這反“禁入”之爭(也就是第二類反壟斷),可能導致雙方利用第一類反壟斷。或許這就是這場風波的真實面貌。
 
  “禁入”是市場競爭的大敵,以前是民企痛恨,而這次的爭議,大概反映的是連官方部門和企業也受不了了。(來源:2011-11-14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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