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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美毒媽殺女兒案為何判無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09 10:01:42 |
我對美國的各種司法案件都很有興趣關注,因為司法判案是展示這個國家體制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最能清晰而直接地體現對“個人權利”的保護。而對謀殺案的跟蹤,除了能了解和學習美國司法之外,還因為它們像電視連續劇般地吸引人跟著判斷、推理。 這次卡西案,和辛普森案類似,具有相當的典型意義,非常值得對“無罪推論”“證據優先”“程序正義”這些司法原則相當淡漠的整個華人世界學習、深思。因為這又是一個典型的“寧可錯放三千,也不隨便冤枉一個”的案例,和專制社會那種“寧可錯殺三千,絕不放過一個”的做法正相反。 雖然絕大多數專家和普通民眾都認為卡西“有罪”,殺害了她的女兒,但與此同時,絕大多數美國人都表示尊重宣判結果,而且認為,這個判決再次展示了美國陪審團制度的優越——它比“由法官裁決”更能保護被政府的檢方起訴的“被告”,也就是說,更有利於不冤枉無辜。 我陸續跟蹤了過去30天對這個案子的審理,全程觀看了7月3日原告和被告律師的最後申訴總結。基本是兩個感覺:一是從常識和邏輯上,這個兩歲女孩是她母親殺的,或至少孩子的死亡跟她有直接關係;二是從人證物證上,此案缺乏實質性證據。雖然我個人基本斷定孩子是卡西殺的,但以對美國多年司法的觀察和認知,在宣判前我跟朋友打賭:有罪還是無罪(檢方指控的一級謀殺)?朋友說:“有罪”;判無罪的可能是多少?朋友說:“零”。結果我贏了。 為什麼從常識和邏輯上看,孩子是她母親殺的?起訴方的檢察官用編年史方式,從孩子“失蹤”起,逐日向陪審員推理和證明,2歲的凱莉是她母親殺害的,主要證據是: 一是孩子“失蹤”31天,卡西才讓外界得知,而且還是因孩子的外婆向警方報案導致她無法繼續回避。之前孩子外婆幾次問外孫女怎樣了,卡西都編各種謊言推諉。檢方起訴後,卡西又說孩子是在自家游泳池意外淹死。按常理和警方百分之百的實例都是:孩子如果意外淹死,家人不可能掩飾,因為那會把一起無辜事件,變成謀殺。 二是在孩子失蹤後這31天里,這個做母親的不僅毫無悲傷,還去參加聚會,跳舞喝酒,並在胳膊刺上 “美麗人生”的意大利文字。等於告訴世人,沒了孩子,卡西的人生才自由、美麗了。 三是在卡西的車里發現人肉腐爛的味道。卡西的父親和停車場員工都作證說,那種屍體味道終生難忘。美國實驗室做出的氣味測試也證實,車上氣味來源於人的屍體,而不是卡西說的垃圾。 四是在卡西的車里查到致人昏迷的三氯甲烷的味道,專家查出卡西的計算機曾搜尋過三氯甲烷。 五是在孩子遺骸的嘴上、鼻子上有膠條(封嘴),在卡西家查出那種膠條。 六是在發現孩子遺骸處有凱莉最喜歡的玩具,顯示這是從凱莉家里帶出來的,凶手或扔孩子屍體的人了解孩子癖好,是和孩子親近的人。 七是卡西在案發後多次撒謊。甚至指控父親和弟弟都曾“性侵”她,還遭母親虐待等。她父母開始維護她,後來都作出對她不利的證詞。 起訴律師在法庭上展示的這些事實,通過電視直播,激怒了無數美國人,電視評論和輿論幾乎一面倒,不僅認為就是卡西殺死了孩子,還認為她是一個滿口謊言、行為不檢的惡毒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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