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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如何讀《弟子規》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6 12:13:09 |
很多人反對《弟子規》,是因它的核心觀念是“孝”,便認為它表達的是一種封建倫理,這個我不贊同。中國文化之所以把“孝”當作一切文化的根基,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中西文化對於生命源頭的認知不同。中國文化因沒有宗教基礎,家庭自然被看作個人生命與價值的源頭,也因為如此,中國文化是以血緣親情為根基的,一切認知皆以此為原點。這是中國文化的歷史決定的,很難再有別的途徑。而在西方宗教國家,自然認為個人生命的源頭來自上帝,所以孩子成年後與家庭,可被看作一種契約關系。如果拋棄了孝與親情,中國人對個人生命和文化的認知也就失去了基礎,這是儒家會把家庭看作安身立命的處所的重要原因。在孔孟的原始儒家那裡,孝的重心在於個人,要求的是人的真情與本性的自然流露。至於由孝演變出父權或君權論,則是漢代“孝治天下”之後的事了。 可以說,《弟子規》傳達的那些孝悌仁愛觀並沒錯,它的問題在於把一些觀念,變成了生硬的規矩。舉個簡單例子,比如“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一句如果當作規矩,你不這麼做,就可能被視為不孝。但孔子在《論語》中並不是這麼看的。宰我曾有疑問,認為三年之喪太久,認為有一年就夠了。孔子問道:“你守喪一年吃稻米,穿錦衣,心安嗎?”宰我答:“安呀!”孔子說:“你既心安,就可如此做。人們守喪三年,是因食之不甘,聞樂不樂,按日常起居總覺心不安,因此才不這樣做。現在你若覺心安,就可照常生活。”按孔子的理解,雖有對宰我的不快,但他並沒強制宰我非得按照某種規範來做,他只是將孝道歸結為心安二字。真正的君子,只要做到了心安,即便在各種場合有不同的行為,在孔子看來也是正常的。 再比如《弟子規》的最後一句“聖與賢,可馴致”,一般解釋就是聖與賢通過“馴化”是可達到的。這也與《論語》中的孔子思想,完全不符。孔子強調的多是弟子“當仁,不讓於師”“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怕的就是學生的被馴化、唯唯諾諾。但孔子這些思想,在《弟子規》中卻極少得到體現,而更多地被轉化成了“話說多,不如少”“對尊長,勿見能”之類的斷章取義的觀點。《弟子規》全文1080字,用的最多的一個字是“勿”,有43處之多。這種教訓、誡條式的口吻,是違背孔子的教育理念,孔子要的是“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不僅重視學習的樂趣,而且期望學生能做到“舉一反三”,而不是一上來就告知學生當做什麼、不當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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