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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與美國洽簽“FTA”還得等一等

http://www.CRNTT.com   2010-08-04 08:28:34  


 
  另外,美國對台灣的貿易逆差也逐步縮小,而台灣對美國的貿易依存度也逐漸下降,這也為台美洽簽“FTA”提供了一定的條件。在此情況下,台灣與美國簽訂了《關於貿易暨投資之諮商原則與架構協議(TIFA)》,並希望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動簽署台美“FTA”。陳水扁還專門為此向美國作出重大讓步,包括單方面向美國開放電話固網投資條件等,以圖換取美國同意與台灣洽簽“FTA”。不過,似乎是美國對台灣並未落實其在“入世”時所作出的一系列承諾,包括解決知識產權、藥品、農業等問題,故而雖然雙方曾在“TIFA”的工作層級進行了多次會談,並將與談代表的層級由局長級提升至副部長級,但仍無法獲得共識和進展。後來更因美國不滿陳水扁推動“終統”、“公投”,而單方中斷了“TIFA”商談。

  在台灣當局的眼中,與美國洽簽“FTA”,確實是具有特別的政治意義。實際上,在一九七九年美台“斷交”及美國宣佈廢除“美台軍事同盟條約”之後,台灣當局並不滿足於美國頒佈了作為美國國內法亦即單方方法的《與台灣關係法》,希望能建立“雙邊條約”關係,以“補償”美台“斷交”的“損失”,並作為台灣仍與美國存在“雙邊條約關係”的象徵,以雙邊經貿領域締約的手段來補強只是美國單方立法的《與台灣關係法》。馬英九上台後,雖然兩人的意識形態和政治立場都存在著極大的分歧,但在要與美國洽簽“FTA”的議題上,兩人卻竟是有著“共同語言”。而美國也因欣賞馬英九沒有“添亂找麻煩”,也希望能與台灣洽簽“FTA”。本來很有機會在今年初恢復“TIFA”商談。但人算不如天算,正在此前夕,卻爆發了“美國牛肉風波”,此事被美國質疑為馬英九缺乏執行雙邊條約的能力,連已經簽署了的《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都可以推翻了,還好意思要洽簽自由貿易成分更高、範圍更廣泛的“FTA”?

  因此,鑑於這一原因,尤其是再加上“先中後台”的因素,而中美之間洽簽“FTA”的困難度更大,因為中國大陸的市場經濟仍未完全發育成熟,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仍要作很大努力解決,在可預見的一段時間內都將難以與美國進行簽署“FTA”的商談,故儘管台灣方面現在雖然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有利條件,但要與美國洽簽“FTA”,仍是還得“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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