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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事件:對話執法警察

http://www.CRNTT.com   2010-04-20 11:24:12  


 
  網易新聞:當時為什麼沒有查閱他的資料?

  曾化吉: 我們辦案單位很多,當天晚上辦案的這個單位不是過去對彭寶泉以往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工作的單位,那他肯定對情況就不是很了解了。

爭議:是否采信家屬稱彭寶泉“精神病史是為逃避法律”的說法

回應:采信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新聞背景:彭寶泉家屬稱警方送其進精神病院的理由“有精神病史”,是此前其為了逃避法律懲罰的手段,他沒有精神病。

  網易新聞:彭的家屬表示,說他有精神病史是因為原來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才這樣說的),您願意采信家屬的說法嗎? 

  曾化吉:當年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刑事處罰,當年檢察機關都已經把他批捕了,要對他提起訴訟的時候,他本身和他的愛人把他送到精神病院說他有精神病,他自己去鑒定的,鑒定的結論是,有精神病,完全無責任能力,就是不承擔刑責的。

  這個時候公安機關又讓我們湖北省武漢市有精神病司法檢驗鑒定資質的單位做了檢驗鑒定,他應該是同一種精神病,還是這個病,但是後來給他加注了一句叫“部分限制能力”這個具體表述我記不清了,就是出具了司法檢驗鑒定。當時法院采信了武漢市做出的這個司法鑒定,這個問題是我們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的問題,公安機關無權幹涉。

  網易新聞:也就是說,您現在是不采信家屬的這種說法的?

  曾化吉:那不能這樣說,家屬怎麼說,我們怎麼說都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要看事實。

  網易新聞:要看這個有法律效力的認定書。

  曾化吉:對。

爭議:警方在醫院最終結論前宣布彭寶泉免責是否太過蒼促?

回應:當時宣布的是“如果他是精神病”

新聞背景:在當事人還在“留院觀察”期間,警方對媒體稱,送治當晚醫院做出了“有精神病”的初步判斷,當事人將免於治安處罰。

  網易新聞:醫院是什麼時候做出了最後的判斷,說他到底是不是精神病?

  曾化吉:我是今天在案件通報會上接到的,但是當天晚上他們經過四個小時的觀察,給了我們一個初步的診斷結論。


  網易新聞:您此前在回應媒體的時候表示,如果這個人被斷定為精神有問題,根據《治安處罰條例》不會對他進行追究,但那個時候精神病醫院還沒有做出最終的決斷,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做出那樣的決定會不會太倉促?

  曾化吉:不倉促,那個答覆是絕對正確的,我當時說如果他是在精神病發作期,醫院有科學的診斷,那就應該免責,這不是我說的,這是法律條文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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