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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參加權力機關工作 廈門再先行先試

http://www.CRNTT.com   2010-01-20 08:09:14  


 
  實際上,自從年前廈門市政協“先行先試”,邀請當地台商代表作為特邀委員列席市政協年會之後,這個經驗已經逐漸擴展到沿海的一些省級和副省級市的政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當地台商也有列席政協會議的強烈願望,因為他們在當地投資經商,遇到了不少實務問題,希望能藉當地台商協會及與當地政府首長的座談會反映之外,有更高層次的渠道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而作為屢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政協組織,就被他們認為是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的最佳渠道。而在實際上,他們在政協會議上發表的的意見和建議,也得到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接納。因此,台商代表作為政協特邀委員,雖然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但通過旁聽會議,他們對大陸的一些政策有了更加直接和深入的瞭解,並與正式的政協委員們為當地的發展獻計獻策,與地方政府部門進行有效溝通,實現了與委員、政府部門的思想交流,加深了雙方的理解,堪稱另一種“三通”。

  由此,一些大陸台商紛紛向國民黨中央及台灣當局有關機構反映,他們倘能參加地方政協的工作,有利於向當地政府反映當地投資環境所存在的需要進一步改善之處,有利於大陸台商的投資和營運。更重要的是,他們可從台灣居民的思維角度,向大陸當局提供如何進一步改善兩岸關係的建言,這對馬政府推進兩岸關係的工作有利。甚至有台商表示,大陸台商參加大陸地方的人大、政協工作,他們可透過引進台式的民主思維和作風,推動大陸的政治制度改革。雖然馬政權的“陸委會”仍以“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為由,公開表示現階段仍禁止台灣居民擔任大陸地區黨政機構的職務或為其成員,否則將處罰款,但在實踐上卻是有所鬆動,採“隻眼開隻眼閉”態度。

  比如,仍具台灣戶籍的香港鳳凰衛視主持吳小莉,在獲廣東省政協邀請出任委員後,於“五‧二零”期間返台採訪馬英九就職系列活動,台灣媒體及政界曾大肆炒作她參加政協的問題,咄咄逼人,但相關執法部門並未採取相應措施。相反,馬英九在一次日接見台企聯會長張漢文率領的各地台商協會會長時認為,台商擔任政協委員是“好的方向”,對台商保障“將是一大突破”。馬英九還當場裁示,將從整體方向考量,對台商有保護的、對兩岸和平有所助益的,應讓台商有更大、更具體的保障,各部會應當調整不合理的規定。台商若要擔任政協委員,可透過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是修改“陸委會”公告,將政協委員從禁止類劃歸為許可類。而國民黨”立委”郭素春等人也醞釀在“立法院”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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