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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黨無能一個黨野蠻 一事無成

http://www.CRNTT.com   2010-01-14 00:30:02  


 
  許多攸關民生議題,如今都因為民進黨佔據主席台等不理性的杯葛而擱置,試問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或地區,能夠容許“國會”的一個會議有半數以上的時間主席台被另一黨所長期佔據?這怎麼能說的過去?就算朝野協商所達成的協議也可以破壞,試問“國會”主席的警察權何在?民進黨怎麼可以如此欺負王金平?因為王金平主席的鄉願忍讓,為了讓少數黨有表現的機會,而讓今日“立院”一事無成,這說的過去嗎? 

  從日本議會警察權的例子來看,依據日本國會法第114條規定,國會會期中,各議院為維持紀律,得由議長行使警察權,閉會時亦同。眾議院規則208條明訂,議長指揮警衛與警察以行使議院內部之警察權;參院規則第217條,也有相關規定。其有謂之“議長警察權”、“議長之內部警權”及“院內警察權”等。通通都說明議長具有警察權,可以裁量於必要情況行使;根據“國會”法議長可以依據法律指揮警衛及警察官行使議院內部警察權,必要時得要求內閣派出警察官,受議長指揮,種種規範都說明必須保障議長能夠順利進行議事程序,那麼台灣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難道“立委”明年選舉不需要拿出成績單嗎?大家口口聲聲責怪馬英九與馬主席無能,殊不知馬英九成了多少人的代罪羔羊,其中“立院”就難辭其咎,因為容忍退讓給民進黨少數一個方便,使國民黨蒙受無能與議事效率不彰的臭名,國民黨“立院”黨團這樣的犧牲值得嗎?國民黨“立院”黨團真的應該硬起來,拿出魄力,貫徹黨紀,馬英九主席也必須要拿出具體辦法,有魄力地來得罪人,不管是誰,只要無法貫徹政策,就要受到處罰,甚至在未來以不提名來懲罰,否則未來各項選舉,實在沒有樂觀的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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