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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征婚 為何令我們如芒在背

http://www.CRNTT.com   2009-11-23 11:09:56  


富豪征婚的“海上聯歡”
  中評社北京11月23日訊/“男士需事業成功且需繳納36800元入場費,女士需要形象氣質佳、報名後須經活動組審核確認才能參與……”日前,在深圳某會所舉行堪稱史上最貴相親會的消息經媒體報道後,民眾關注度迅速上升。《東方早報》今天刊登媒體人士洛洛的評論文章“富豪征婚為何令我們如芒在背”,作者認為,“富豪征婚用一種萃取精華的誇張形式,呈現了我們這個時代關於性別和婚姻的一些真相,不怎麼好看。它告訴我們,在這個GDP超英趕美的國度里,我們的性別平等狀況還停留在原始積累階段。那就是,在很多時候,男人可以用權位和金錢,交易到女人的青春和精神上的俯首帖耳”。文章內容如下:

  想上社會新聞版,又沒出天災人禍、惹官司糾紛的話,機會還有兩個:特有錢,特漂亮。可不,富豪征婚鬧了這些年,年年都發生數起,要求沒有大變化,明明暗暗無非是處女、F杯、不強勢、皮膚白;花樣也沒有多少翻新,無非是,天價門票,應者雲集,禮服豪宴、游艇相會……所謂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但年年都能成為新聞事件,還有談話節目、網絡訪談配合,旁觀者眾。

  人民群眾旁觀都是有立場的,何況這個時代背景下,暴富的人在一般人眼里,正當性不夠。當事人得有準備地打這場輿論攻防戰,既要曝光招徠,又要撇清一些罪名。譬如中介人出來澄清,富豪也是人,也很樸素低調純潔啊,要的是真愛,並非選妃選美啊。參加海選的姑娘們也要努力辯駁:不是那麼喜歡錢啊,喜歡的是優秀的人,喜歡智商和情商。

  其實這一套說辭,完全沒必要。富豪們的征婚,跟普通人確實差別不大——差別就在於他們比較富,而且愛錢愛得坦率。一年賺千百萬的人花十幾萬打廣告,跟一年賺十萬的人讓爸媽在公園聚會上合計,或者參加領導給大齡男女安排的聯誼會,其實是一個道理。

  公園里大媽走過來,關切地問你一句:“你是啥情況?”這話包含的信息,絕不比富豪征婚的新聞報道少。因此,那些對富豪和應征美女大加撻伐的,邏輯難自洽。你總不能說,要求男方有房有車且沒有房貸車貸,新娘才進門,就是合情合理;喜歡年薪千萬的,就是衝著錢去的,把自己賣了——什麼價錢不是賣呢?

  你也不能說,在親戚朋友介紹的幾個對象里,打打分、挑一漂亮的就是實事求是,在廣告招來的成千上萬個里面挑就是選妃。要說富豪指定要處女是不道德,可早幾年,不是還有網站專門把各大學的“處女排行榜”都做出來了嗎?那時候富豪征婚還沒冒泡呢,這排行榜,難道不是迎合不少男民群眾的趣味?五十步笑百步啊。

  再說,富豪征婚的標準、內在邏輯和價值,跟社會大眾還真沒啥區別,可謂代表了普通男性的擇偶要求——長得好、聽話、社會經濟地位上比自己弱勢(去年春天“39歲福布斯富豪”,不就把兩個身價相當的女富豪拒絕了嗎);代表主流媒體的價值取向——漂亮、賢淑、“女人味”,甚至F杯;代表中國最廣大男性的根本利益——乖巧溫存不強勢,一定比自己年輕,還得處女。富豪們不僅根本沒有挑戰男權社會的淳風良俗,要的簡直是社會價值的精華版啊。

  可為什麼富豪征婚還是讓大家這麼不爽?就是如鯁在喉如芒在背?正是富豪征婚,用一種萃取精華的誇張形式,呈現了我們這個時代關於性別和婚姻的一些真相,不怎麼好看。它告訴我們,在這個GDP超英趕美的國度里,我們的性別平等狀況還停留在原始積累階段。那就是,在很多時候,男人可以用權位和金錢,交易到女人的青春和精神上的俯首帖耳。關鍵是,這並不是一小撮富豪的小眾文化。

  革命導師恩格斯有一句話,妻子與妓女本質上是一樣的,不過是零售和一次買斷的差別。聽起來很對景。革命導師說這個,背景是他那個時代婦女很難有獨立的經濟地位,尤其是資產階級婦女,婦女就業空間狹窄,完全沒有專業化成長的機會,“結婚員”是她們利益最大化的工作。

  一個多世紀過去了,雖然兩性在很多方面仍難言完全平等,女人求學就業處處受歧視,但婦女畢竟有學可上,有職業可以打拼,能自己擁有財產,富有或收入高的專業女性至少在大中城市比比皆是,可為什麼在婚姻市場,這基本的買賣形式就是沒有翻轉?男人依舊是永遠的買家。有房有車有職業,永遠只能是男人的優勢。女孩們能出賣的,仍然是個性溫和不強勢,長相漂亮還很忠貞——甚至還有“買了房更難嫁”的說法。

  這似乎意味著,雖然女性在物質上擁有了社會資產,可我們的文化體系卻進行相反的定位,認為這樣的資產對女性的“幸福”沒有意義。物質基礎沒法決定一切,在經濟基礎上已經成為主人的淑女們,還是被我們冬烘氣十足的文化,定義成婚姻市場上等而下之、待價而沽的消費品。於是,在男方財雄勢大的背景下,似乎女人永遠不在乎男人的老醜和婚史,而男人永遠可以理直氣壯地挑剔女孩的容貌、性經驗和年齡——批發的還是身體,不過是升級版。

  在中文世界,港台地區經濟起飛得早,婦女平權的保障更完善,社會也更開明,職業女性到了四五十歲還在跟男友拍拖或者一個人生活並不少見,這些人被稱為“熟女”,譬如最近台灣“立法委員”吳育升的婚外女友,45歲,報道里仍然寫她是“看起來家教很好的女孩子”。可唯有中國大陸,非得給這些活得好好的女孩冠以“剩女”的名號;女人一過30,一律被網民大叔們稱為“大媽”。

  這就不奇怪,為什麼女孩子自己擁有財富、擁有事業心,如果沒在30歲之前嫁出去,就被看成悲劇和不正常;儘管按中國27%的家庭存在男性家庭暴力的數據,不婚至少比這挨打的27%幸福。而女性自己努力得來的事業成功經濟優越,好像對自己一錢不值,得不到社會尊敬反被污名;蜂擁參加海選,期待去接管富有男人的財富,卻被認為“有進取心”。我們的社會價值一方面諄諄勸告女性:只有趁年輕嫁出去,並且嫁給比自己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成功;可等到人家一窩蜂4000比8地去找成功男人了,甚至大學沒畢業找丈夫找得比工作還起勁,又被罵不自重,說是把自己賣了,活在當下的中國,女人們真是糾結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