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網絡可以 打壓言論不行 | |
http://www.CRNTT.com 2009-05-03 11:17:39 |
據媒體報道:5月1日實施的《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中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不得鼓動公衆惡意評論他人、公開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提供電子公告、網絡游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册信息和發布信息審核功能,并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等。 這樣的“互聯網新規”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認真討論。 首先是條例本身模糊,存在灰色地帶。不得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隱私,惡意評論他人等,道理似乎都不錯,但問題是,籠統模糊的規定并不能准確界定言論的性質。比如部分失實算不算謠言;是否擾亂秩序、破壞穩定這些關系重大的“罪行”,如不經過公開討論甚或法庭質證、辯論,又該由哪個部門來認定?若僅由公安部門甚至只由某位官員來認定是否合適?特別是,什麼叫“鼓動惡意評論他人”?而“暗示”、“影射”又如何認定(魯迅的雜文筆法能否使用)?還有,官員醜聞特別是貪腐、違法醜聞算個人隱私嗎?對群衆與公共人物的隱私如何區別對待、保護……凡此等等,條例都沒有詳細的解釋和規定,存在巨大的模糊空間和灰色地帶。這一方面將導致網民及互聯網服務商無所適從、備受條例模糊的考驗,另一方面則對條例的實行、操作帶來困擾,一不小心即會導致條例實施上的異化和扭曲。 其次就是條例實施面臨的技術難題和網民權利的保障。按照條例的規定及其解釋,網友開博客、發帖子等都須登記有效的身份證明。這實際就是備受爭議的網絡實名制。但在目前條件下,不管是“後台實名”還是“前台實名”,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技術問題,以及實際操作過程中的權利保障難題。譬如,網站如何核實網友的身份證明,這不僅要建立核實身份的程序和流程,而且要核實身份證明的數據庫,網站運作難度和成本增加自不待言;對於冒用他人身份證明登記上網發帖的,網站又如何甄別、防範也是難題之一。而在海量信息當中,網站如何去辨別網友所發信息的真偽,是否涉嫌“暗示”、“影射”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更值得關注的是,在個人信息保護尚缺專門法律的監管、對個人信息保護不力的現狀下,個人的權利保障更是大成問題。因而,網民有理由擔心其登記個人信息一旦被洩露,將給個人帶來不堪承受之困擾甚至災難。 正因該條例本身存在模糊空間和灰色地帶,具體操作也存在技術難題,同時現實中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又尚存缺陷,必然導致條例實施的異化和扭曲。再加上,當下法治不健全,公共表達渠道不够暢通,公民正常舉報和合法表達屢遭打擊報複,因而,人們難免擔心該條例被權力用來打壓言論,從而淪為鉗制、禁錮公民合法表達的屏障,使網絡監督雪上加霜、噤若寒蟬(王帥、吳保全等一系列因言獲罪案正是前車之鑒),也使依賴網絡匿名而建立的公共表達空間變得更加狹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