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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循環的官員公開財産注定是花瓶制度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11 06:27:26 |
衆所周知,現下中國是世界上少數尚未建成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國家之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這項制度官方口頭提出却可以追溯到20年前。何以難産至今?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中央從1988年就開始提出官員應當申報財産,之所以歷經20年才能在阿勒泰這麽一個相對偏僻的地方試點,是因爲“各方阻力太大”。而依我看,說白說穿了,所謂“各方阻力太大”云云不過是官員一方阻力太大罷了。有事實爲證,全國人大代表王全杰調查表明:97%的官員對“官員財産申報”持反對意見。而早在阿勒泰公開宣布將率先在全國試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之時就引發廣泛爭論,一項對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官員的隨機調查顯示:反對者七成無所謂者兩成堅决支持者只有一成。 建立官員財産申報制度難道非得官員同意?答案是否定的。同樣是在“阻力很大”的情况下,早在230年前瑞典的“陽光法案”就已經問世,英國的官員財産申報法律則誕生于1883年,而美國的該項法案已經過了多次修改完善。國外之所以能排阻建立,是因爲官員無法幹預立法,立法完全由民意機構說了算。中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當然也可以排除阻力由民意來表决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命運。而現實困境却是兩個幹擾揮之不去擺脫不了:其一,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不是法律由國務院主導制定,而國務院會議組成人員皆屬官員;其二,官員財産申報是法律由全國人大表决,而現時人大代表官民比失調官多民少且常委們亦算官員。 反腐敗鬥爭事關黨和國家興亡成敗,關乎民心向背社會進步,古今中外無數歷史事實證明,只有從源頭上建立健全預防腐敗機制,反腐肅貪才能事半功倍立竿見影。我要說的是,無論如何,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不能再因官員阻力而繼續束之高閣“子子孫孫等下去”,有關方面應儘早將這一制度草案公布出來提交全民討論。因爲我們已經有了全民參與立法的先例與經驗,相信公衆對參與熱情會更高。我同時期待阿勒泰能够義無反顧地走下去,爲中國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橫空出世“殺開一條血路”。否則,即使有其他地方效法阿勒泰搞體外循環的試水,結果也大抵不會走出形同虛設花瓶制度的宿命。(作者:陳慶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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