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 
中評智庫:中國道路可引領國際秩序

http://www.CRNTT.com   2021-07-25 00:02:24  


 
  基督宗教、伊斯蘭教、印度教等宗教歷史文化傳統都擁有各自的信念型文化人格,但這並不意味著遵循特定文化人格的國家民族完全一樣。不僅如此,甚至同一宗教歷史文化傳統內部不同主要流派的信念型文化人格亦存在不小的氣質差異。以基督宗教歷史文化傳統為例,天主教、新教和東正教流派之國家民族雖都擁有基督宗教意義上的信念型文化人格,但她們間的信念型文化人格在內涵上仍存在不小差異,其原因在於他們對上帝言行的理解不同、取悅上帝的方式亦存在較大差異等。

  天主教歷史文化傳統信念型文化人格,緣於其所生成的社會發展程度較高、信仰上帝之宗教“守舊”力量與宗教“復古”(改革)力量之間較為平衡等因素,擁有該種文化人格之國家民族(如法國、德國等)對上帝之虔誠信仰的“滑坡”得到一定程度矯正。受這種“復古”以後之現代宗教文化影響,在國內層面仍具有相當程度之奠基於宗教文化的社會凝聚力,在國際社會層面上則袛具有一定程度的對外干涉偏好。新教歷史文化傳統信念型文化人格,緣於其所生成之社會發展程度高、信仰上帝的宗教“復古”(改革)力量占居優勢地位等因素,擁有該種文化人格之國家民族(如英國、美國等)對上帝之虔誠信仰的“滑坡”得到較大程度矯正,且內在迸發出虔誠信仰之活力。受這種“復古”以後之現代宗教文化影響,在國內層面具有相當程度之奠基於宗教文化的社會凝聚力,在國際社會層面上則具有較強的對外干涉擴張偏好。東正教歷史文化傳統信念型文化人格,緣於其所生成之社會發展程度相對滯後、信仰上帝的宗教“守舊”力量占居優勢地位等因素,擁有該種文化人格的國家民族(如十月革命以前的俄羅斯等)對上帝之虔誠信仰的“滑坡”得到較小程度矯治,受這種“復古”以後之現代宗教文化影響,在國內層面具有較低程度之奠基於宗教文化的社會凝聚力,在國際社會層面上則具有奠基於宗教文化的對外干涉擴張偏好,但常常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2.倫理型文化人格。倫理型文化人格形成於倫理政治文化環境,主要存在於中華文化圈中國家民族,如中國、日本等。在倫理政治文化環境中,宗教文化始終不占社會主導地位,不是置於其間之國家民族中主體人群的思維和思想方式。倫理政治文化環境,一者,形成於自然的社會生活。在中華大地上,人類的自然繁衍形成家庭、家族或氏族,家族或氏族之間的鬥爭形成部落,部落之間的鬥爭形成政權或國家。另一方面,為規範這種社會政治生活,中華大地上的政治生活經驗被統治階層特別是知識人群體有意識理論化了,其中如形成了影響深遠的儒家學說,這種學說作為官方意識形態,持續規訓華夏兒女幾千年。主要在這兩方面情況交互作用下,生成了中華文化傳統倫理型文化人格。

  從生成歷史看,倫理型文化人格最看重“家”的價值。其中“家”主要有兩重含義,第一重為主導性含義,是指“家庭”“家族”,第二重為輔助性含義,是指“國家”。這種社會價值結構蘊含著兩層文化傳統思維方式。

  就前者言,“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人生實存於各種關係之上,而家人父子乃其天然基本關係”②,“家庭”“家族”具有第一位價值。同時緣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小農經濟社會生活方式所生發的同理心,伊始形成了“家-國”“家-天下”的倫理政治觀,對化外之“民”“國”,亦以此種視角觀之,如華夷體系、天下體系等。在能夠捍衛自己家庭或家族基本利益的情況下,人們亦有道德義務去捍衛其所置於其間之國家民族的利益,而國家民族亦有道德義務去捍衛其所置於其間之人類共同體的共同利益。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