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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香港憲制秩序的深度重塑

http://www.CRNTT.com   2021-06-19 00:13:01  


 
  中評社:新修訂的附件二規定,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您怎麼看這一內容?

  李曉兵:這是一個比較關鍵的修改。一方面,這是對立法議員過去比較任意、任性的政治行為進行制約,因為“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是不容易的。

  政府提的議案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就可以,所以政府提的議案一般是可以比較順利通過的,這相當於有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所規定的“公法案”,議員個人提的有時候可能出於特定群體的利益,或者是某個區域的利益,或者是某個行業的利益,但是通過立法會議員個人提案的方式提出來,不能把這些群體、行業的利益簡單轉換為特區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必須要經過兩部分議員都過半才可以,這既是進行限制,也是要進行把關。

  如果能夠獲得兩部分議員的投票都過半,這就基本上能夠證明這樣的提案更加具有廣泛性和重要性,更應該得到整個香港特區、整個香港社會的關注和支持。這是在特區的治理過程中,對立法會議員的行為進行規範和制約,也是提出更高的要求,避免讓香港特區立法會變成過去曾經出現過的一些立法會議員個人政治情緒宣洩的場所、變成個人政治利益訴求和表達的場所、變成自己背後的一些小集團利益博弈的場所、以及與公利益博弈的場所。

  李曉兵簡介:法學博士,南開大學法學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香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澳門濠江法律學社副社長,天津市法學會憲法學分會副會長,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特約研究員,《基本法研究》(中國澳門)學術編委,曾在法國巴黎一大、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台北)做訪問學者。主要代表作有《憲法時間》、《光輝歲月:香港特別行政區20年》、《蓮花盛開:澳門特別行政區2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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