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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應主動選擇和平統一 | |
http://www.CRNTT.com 2019-03-03 00:02:26 |
三、“和統”與“武統”的不同路徑利益與風險 對台灣各界和民眾而言,在“獨立”和“統一”之間做出選擇,或在不同的“統一”路徑中做出選擇,都是典型的“風險決策”行為。作為人性中趨利避害的本能共性,台灣民眾是否會在充分瞭解“和統”與“武統”的不同利益得失下做出理性選擇呢? (一)統一有時間表也無時間表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時間是由內外各方面因素和條件決定。島內政局變化不是決定因素,美國等國際環境都是外部因素,關鍵看大陸的發展和戰略以及台灣人民的選擇這些內部主導因素。從大陸方面看,中共十九大後,從2018年算起,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到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再到2049建國100周年,都是一個個歷史性的節點,不可能不在解決台灣問題、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方面取得重要成果、顯著進展,或為完成這一歷史任務打下堅實基礎。“統一”不是“狼來了”,是大陸必然的國家目標。同時,“台獨”、“挾洋自重”、美國介入等衹會促使大陸加快統一的步伐。當然,台灣民眾主動選擇“和平統一”,越早選擇越受到大陸的歡迎,這也沒有時間表。 (二)“統一”的條件和具體利益 從40年前的《告台灣同胞書》開始,大陸一直將和平統一作為國家統一的第一優先選項。 1、《告台灣同胞書》對和平統一政策的奠基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告台灣同胞書》提出了和平統一的目標、前提條件、決策主體與具體利益,奠定了和平統一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方向和原則。 和平統一目標:儘快結束分裂局面,把力量合到一起,早日實現祖國統一。 和平統一前提條件: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台灣獨立。這就是我們共同的立場,合作的基礎。 和平統一方案決策:通過兩岸商談,結束台灣海峽軍事對峙狀態。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也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在解決統一問題時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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