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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中央是“一國兩制”的舵手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20 00:25:11 |
饒戈平就此談幾點啟示與體會: 第一,堅持中央主導權,牢牢把握“一國兩制”的發展方向; 饒戈平表示,港澳回歸僅僅是萬里長城的第一步,“一國兩制”是一個階段性工作。回歸以後的工作更加複雜艱巨,所以清醒的意識和把握“一國兩制”主導權很重要。時間證明單靠港澳自身的力量,單靠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不足以駕馭全局把握方向。他提到,“一國兩制”必須有一個舵手,這個舵手非中央沒數,因為中央是“一國兩制”的制定者、實施主導者、監督者、責無旁貸掌控“一國兩制”的方向。如果忽略或者發揮不好中央的主導作用,不作為或無所作為,就難免陷入軟弱、被動。 饒戈平指出,“一國兩制”方針提出了30多年,國家主體和港澳地區都經歷了重大發展,需要我們解放思想、總結經驗,不斷探索在實踐中在理論上豐富發展,進一步明確港澳工作指導思想和戰略部署。“確保‘一國兩制’主導權在我看來關鍵在於堅守國家主權原則,強調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落實中央對港澳全面管治權。要維護國家信任體制、明確香港澳門在國家的法律地位,處理好中央管制和地方高度自治的關係。” 第二,提升香港、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的主體作用; 饒戈平談到,依法治理港澳在實踐中表現為兩個層面:第一是中央層面;第二是港澳特區層面。中央主要是從憲制層面,依法行使對港澳的全面治制。當然這裡面同時也要尊重兩個特區依法的高度自治。更重要是維護“一國兩制”的現任秩序,確保“一國兩制”發展方向,就兩個特區層面來講,主要是從地方層面,依法行使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確保特別行政區制度有效運作。如果沒有兩個特區管治主體作用的正常發揮,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就有失於空中樓閣的風險。 “港澳回歸以前已經形成了自己固有的法治社會,所以內地的思想觀念、管理模式和法律不能簡單的移植到港澳地區。”饒戈平表示,港澳本地法律應該視為保障“一國兩制”實施的法律體系的必要組成部分。他指出,這不單是因為維持港澳社會日常秩序首先和主要是依靠本地法,也因為這些法律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並獲准維持原有的法律效果,是建基於中國憲法的基本法。還因為它們是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維護社會繁榮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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