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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民間投資措施要硬

http://www.CRNTT.com   2016-08-05 06:50:36  


  中評社北京8月5日電/今年以來,不同地區的民間投資出現明顯分化,東部體制環境較好地區的民間投資增速明顯快於中西部地區,體制條件最差的東北地區的民間投資下降顯著。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劉立峰文章表示,按照經濟學理論,決定企業投資的主要因素是收益、成本和預期。其中,形成穩定向好預期,穩定企業信心尤為重要。只有不斷深化改革,營造良好體制環境,才能為民間投資者提供一個界限清晰、規則明確、前景可測的市場環境,也才能真正提高民間投資意願、促進民間有效投資增長。改革開放以來,民間投資經歷的幾個快速發展時期,都與改革密切相關。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帶來了民營經濟發展的春天。在之後的10年中,通過一系列改革,中國在市場競爭中培育出一批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民營主體,形成了以民營經濟為主力的優勢產業。2002年,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2005年,國務院發布“非公經濟36條”。2007年,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實現“兩個平等”。可以說,正是較為寬鬆的體制環境使民營經濟走上了發展“快車道”。

  文章認為,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再一次釋放民營經濟的活力與潛力。當下,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要從政策推動轉向制度保障。

  第一,增加關鍵要素獲得的公平性。對民企來說,平等的機會、平等的待遇就是最好的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到今天,已不再需要依靠政府特殊政策支持才能發展,他們迫切需要的是機會平等。因此,政府要做的,就是在土地供應、金融服務、財稅支持、招投標、人才待遇、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民企與國企真正的同等待遇。

  第二,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把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放在重要位置,依法保護民企財產不受侵犯,保護民企經營不受干擾;盡快制定並完善有關民企投資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處理民企投資權益糾紛的訴訟和監督機制,引導社會輿論對損害民企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監督。

  第三,增強民營企業的社會榮譽感。目前,中國非公經濟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60%、稅收比重超過50%、新增就業比重超過90%,他們應當得到全社會的認可與尊重。為此,應通過合理形式提高民營企業家的社會地位。

  第四,建立正常合理的官員激勵機制。為有效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就要保證地方政府的發展活力,這是中國經濟增長的根基之一。為此,應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操作靈活性,發揮地方官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對正常的官商交往應秉持開放、包容的態度,從根本上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和活力,營造改革創新、敢於擔當的體制環境。

  當然,還要加快修改現行法律中的不合理條款,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