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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成答中評:仲裁給南海帶來惡劣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6-07-14 00:15:58  


 
  第二個對實體的影響,就在於仲裁庭故意扭曲了中國主張的歷史性權利。首先,裁決說中國在南海主張的歷史性權利根本就沒有排他性,但問題是中國從來都沒有說我們有排他性。中國不但沒有說我們的歷史性權利有排他性,也沒有否定其他國家在南海有一部分航行的權利或捕魚的權利,這是仲裁庭的一個重大失責。他把中國主張的南海歷史性水域當作內水來看待,但中國從來沒有把U形線裡的歷史性水域當內水來看待,所以我們從來也沒有主張什麼排他性。而仲裁庭自說自話,認為中國主張歷史性權利沒有排他性,所以不存在歷史性權利,這是錯誤的邏輯,由於自我定義錯誤,以至於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另外一方面對於中國的歷史性權利,仲裁庭故意把中國漁民千百年來在南海島礁上生活、居住、捕魚、生產的事實,跟一些日本公司在上面開挖磷礦肥的活動並列,好像這兩件事情是平等的。但這兩件事情是完全不能等量齊觀的,一些日本公司在那裡挖磷礦肥的行動只是非常短暫的存在,實上也只有兩個日本公司做過這些行為,因為很快就會被中國漁民發現並報告政府,即便是在清朝末年,中國政府也會立刻派水師巡邏,要求他們全部撤出並拆掉設備,中國政府一向是這樣做的。把日本公司挖磷礦肥跟中國漁民千百年來在上面捕魚生產的活動等量齊觀,這也是仲裁庭的惡意的表現。

  另外,在實體上更嚴重的是,仲裁庭在裁決裡認定菲律賓在南海的一些專屬經濟區內的漁撈權利受到了中國的阻撓和妨礙,但他完全沒有提到菲律賓在我們的專屬經濟區裡面,對我們漁民的阻撓和妨礙,而且他又進一步對我們的歷史性權利,包括傳統捕魚權利加以否定,其結果就等於間接否定了我們在南海的島礁及專屬經濟區的權利,這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

  我認為,最嚴重的一件事就是在裁決中提到中國在南沙建設的是人工島,事實上我們在那裡建設的不是人工島。如果是人工島的話,我們就失去了12海里的領海,如果不是人工島的話,就算是一塊很小的岩礁也有12海里的領海。因此,我們必須要趁這個機會加強宣傳,因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21條規定只要是四周環水、自然形成,在高潮時仍然露出於水面的陸塊就是廣義的島,就能有12海里的領海。因此就算黃岩島這麼小的一塊石頭也有12海里的領海,我們在永暑礁、渚碧礁、美濟礁的建設縱然不能被升級成為嚴格定義的島,從而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但至少也不應被降級為人工島。但是仲裁廳裁決中國在那裡建設的是人工島,這不但是對法律適用的錯誤,而且在實體上會造成將來南海更大的衝突,這是非常惡劣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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