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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未來四年為何悲觀? | |
http://www.CRNTT.com 2016-07-05 00:06:44 |
不接受“九二共識” 在兩岸關係論述方面,不同於北京主張“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蔡英文在520演說中稱:“我所講的既有政治基礎,包含幾個關鍵元素,第一,1992年兩岸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與求同存異的共同認知,這是歷史事實;第二,“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第三,兩岸過去20多年來協商和交流互動的成果;第四,台灣民主原則及普遍民意”。 這表示,第一、蔡英文只願意接受“九二事實”,而非“九二共識”。有人認為,“共同認知”與“共識”並沒有多大的差別。如果只從文字的用語來看,兩者之間的確有雷同之處,但是由於“九二共識”一詞為人為所創造,經過兩岸多年使用,已有固定的內涵,北京視其等同於“兩岸同屬一中”或“反對“台獨”,對於馬英九政府而言,等同於“一中各表”。蔡英文如果要創造一個新名詞,並不是找一個“九二共識”的同義詞,而是有“九二共識”內涵的名詞。例如“整個中國不分裂”,就可以準確地還原“九二共識”的原意,而取代“九二共識”這個名詞。 第二、蔡英文只願依據屬於治權領域的“現行憲政體制”,但卻迴避使用“憲法”一詞。“憲政體制”只是“憲法”中的一個部分而已,大多數國家的“憲法”除了有關治權的規範外,還包括立國精神,也就是立國的意識形態,以及主權或領土完整等宣示。民進黨一貫的立場是不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立國”精神,即三民主義,也只同意“中華民國”領土只在台灣,因而只願意提“憲政體制”,而且還強調是“現行”的,指的是李扁時期七次“修憲”後的憲政體制。 第三、蔡英文認可兩岸兩會協商和交流互動的成果,但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政府傳承的必要行為,是對於其它協議方的基本尊重,沒有甚麼特殊的意義。 第四、“台灣民主原則”放在兩岸關係來談,自然是指台灣人民對於未來是否統或獨擁有自決權,也就是民進黨一貫的主張,“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普遍民意”一詞是在告訴北京,目前民進黨得到台灣大多數民意,北京必須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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