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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家解讀四中全會亮點:法治中國在路上

http://www.CRNTT.com   2014-11-02 09:39:32  


 
熊文釗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終身追責約束短視行為

  時代周報: 四中全會提出重大決策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是否為在中央和地方財權和事權重新界定的情況下,對地方決策約束的加強?

  熊文釗:是的,因為現在很多地方做決策都有短期性。比如財政高度依賴賣地、大規模舉債等,在任者作出決策時沒有考慮長遠,甚至有一些急功近利,這一問責機制對約束這種官員很有效,避免個人隨意決策和長官意志帶來的重大損失。

  時代周報:相關條文將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出現,還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現?

  熊文釗:黨內法規應當有,因為現在有很多黨的系統在作決策,然後是行政機關。首先黨要管黨,把黨內的規矩責任追究機制理清楚。但是這個問責制不應只在黨內,也有行政問責,比如免除職務。黨內法規、行政問責與司法機關介入的條件不同,只有在觸犯法律或者犯罪時才導致移送司法,比如重大責任事故罪。

  時代周報:在監督機構或人事機制方面要如何去配套?

  熊文釗:這是紀委和監察部門是否應當合署辦公的問題。紀委是黨的機構,監察部是政府的部門。追責和監督機構不需要新設,但要有進一步的獨立性,類似反貪局或香港廉政公署。

陳光中 法學家、原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

  巡回法庭指向司法去地方化

  “設立巡回法庭比單獨設立跨地區法院要容易,不牽扯到由哪一級人大產生並負責監督的問題。”“實際上打破了原有的地方化的司法格局。”陳光中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四中全會公報中指出的,最高法這樣一種設置將使案件的處理更加客觀公正。

  他在去年底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曾表示,司法地方保護主義是當前司法體制改革中需首要解決的問題,為此可借鑒英美國家搞“巡回法庭制度”,這是解決行政區劃同司法管轄分離的很有效的制度。

  陳光中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巡回法庭將處理跨省區的重大的民商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重點是負責審判地方法院之間管轄有爭議的案件。解決司法被地方化問題,就必須在人財物上逐步擺脫同級黨政機關的領導和依賴,但這個過程比較困難。最大的問題就是經濟不平衡,經濟較發達地區可能會擔心吃虧。所以,要在調研基礎上慎重、妥善地推進,使發達地區的司法經費不因人財物統一管理而下降,以致影響改革積極性。

  “跨行政區域的法院和檢察院不可能全國都有,兩類機構的設立將是一個逐步的過程,首先是在西部那些欠發達的地區。”陳光中說,這些地方從人口和案件數量來說,不需要有專門的一個法院,可以幾個縣幾個地方聯合起來建立一個法院檢察院,集中這種人力物力,實現司法資源的更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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