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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的“共振點”與“共贏點”

http://www.CRNTT.com   2014-05-09 09:22:58  


 
  加強京津冀協同發展頂層設計的九點建議

  文章提出,(一)把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盡快上升為國家戰略。以習近平總書記北京考察為契機,把京津冀協同發展納入中央和國務院重要決策議事日程。建議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或2014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把部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作為會議的一個重要內容,在國家層面設定明確目標。

  (二)成立國家層面的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建議由一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牽頭成立國務院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中央組織部、宣傳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等部委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作為領導小組組成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可設在國家發改委,負責京津冀協同發展日常工作,也可以在國家發改委直接成立京津冀協同發展司,承擔京津冀協同發展相關業務職能。同時,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立專門統籌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分支機構,負責推動區域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改革,可以與國務院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體制。

  (三)由國務院統籌推進京津冀一體化、首都經濟圈、環渤海地區發展規劃。在規劃問題上,中央層面要針對京津冀一體化、首都經濟圈、環渤海地區發展進一步明確戰略定位,加快推進規劃的編制實施。一方面,把京津冀協同發展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另一方面,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編制區域發展規劃,爭取國務院盡快批覆。

  (四)加快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國家政策體系研究和制定。在中央層面要加強政策體系研究,盡快提出建立健全加快京津冀地區協同發展的有約束力、權威性的國家區域政策體系,包括財政政策、投資政策、重大項目安排等。建議國務院適時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若幹意見》。

  (五)由中央和國務院統籌推動建立京津冀區域協作機制。要著力構建一個包括決策層、協調層和執行層在內的京津冀區域協作機制,關鍵是在建立中央統籌的決策層的基礎上,推動協調層和執行層的機制建立。協調層主要由中央牽頭,各部委及兩市一省主要領導參加,建立“京津冀區域合作與發展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落實中央部署,協調推進區域重大合作事項。執行層主要包括聯席會議辦公室、重點合作專題組,具體推動區域在功能定位、產業分工、城市布局、基礎設施、綜合交通體系等方面的合作工作。同時,還要考慮監督層的機制構建,重點是改革對兩市一省主要幹部的政績考核辦法,構建能平衡京津冀地區利益關係的財政分配體系。

  (六)進一步發揮北京在環渤海地區經濟合作發展協調機制中的牽頭作用。加強國務院對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指導,充分發揮北京在環渤海地區經濟合作發展協調機制中的牽頭作用。重點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優化首都城市功能,避免單中心極化布局,促進分層輻射的區域城鎮體系空間結構的形成;二是以企業功能的跨城市分工協作為先導,以產業聯合與融合為依托,著力培育跨國、跨區域經營的特大型企業集團,形成合理的區域產業分工體系;三是以全球化視野構建區域基礎設施與區域交通體系;四是推進區域科技創新協作,構建區域文化、科技、人才高地。

  (七)從國家層面加快推動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建設,以北京新機場為核心建設京畿臨空經濟合作區,率先建成京津冀一體化先行區。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建設涉及京津冀三地,既有體制問題,也有政策問題,既有規劃問題,也有推進問題,需要從國家層面給予更大的統籌、支持和保障,並需要上升為國家戰略。要加快以新機場為核心建設京畿臨空經濟合作區,率先建成京津冀一體化發展先行區,率先打破行政區劃束縛,探索以經濟合作為紐帶,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資源合理開發機制、政府協調服務機制、規劃有效實施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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