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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師郭建梅:維權路上承載希望

http://www.CRNTT.com   2013-12-10 12:20:24  


 
  郭建梅至今記得北大法律服務中心成立初期自己辦理的第一個法律援助案件:一名江蘇婦女在兒子被人打死後到京上訪,其間遭遇車禍,全身多處骨折,一只眼球也被摘除。雖然有關部門認定肇事司機對事故負全責,但其所屬的企業只賠了3萬元給受害者。
 
  對於這個案子,一開始郭建梅還是比較樂觀的。她在庭審前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寫了一份8000多字的代理詞。但這份連她自己都感動的代理詞,卻連在法庭上被宣讀的機會都沒有,甚至她對案情的陳述,也被法官以“哦,知道了,你不用說了”給堵了回來。那場官司以郭建梅完敗告終,“一出法院大門,我就開始痛哭。”
 
  那段時間,敗訴一個接一個,快讓郭建梅崩潰了。一年之後,北大法律服務中心的專職律師走了兩個,郭建梅則堅持了下來,因為她不服。
 
給社會帶來陽光和希望
 
  王亮至今都覺得自己太幸運。2001年,如果沒有北大法律服務中心的法律援助,他不僅不會知道妻子和孩子是如何染上艾滋病的,更不可能打贏那場狀告醫院的官司。
 
  這場官司是北大法律服務中心來之不易的一場勝利,中間曲折頗多,整個中心為此付出了巨大心血。郭建梅也因此被診斷出患有“中度抑鬱症和重度焦慮症”,儘管此後經過治療好了很多,但當所有事情都壓過來的時候,她的情緒還是會有比較大的起伏。
 
  一直有人質疑郭建梅做公益律師是在作秀,對此,她選擇沉默,用她的話來說“一個人能為了作秀而堅持18年嗎?”
 
  區別於商業律師和政府律師,從一開始,郭建梅給公益律師的定位就是不掙錢的、專門為弱勢群體維權的、推動法治進步的、有擔當的,“公益律師身上有使命感。”
 
  正是因此,郭建梅認同自己的堅持,並毫不掩飾對自己的褒獎:“作為一名普通的律師,在這樣艱苦的條件下能這麼堅持,做了這麼多事情,我覺得自己真的好了不起!”“不是我為自己驕傲,而是在任何時候,都需要像我們這樣的人,給社會帶來陽光,帶來希望。這是一種誰也打不倒我的感覺—坦坦蕩蕩,一身正氣。”她強調。
 
  “現在我做的這個工作,我覺得非常光明,非常舒服,這是我真正喜歡做的。喜歡是沒有道理的,喜歡也是最大的道理。”郭建梅坦承18年來讓自己堅持下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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