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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特供”,更須向“特權”說不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11:22:14  


 
"特供"的要害是特權 
 
  新聞中心-中國網 2013-04-01  

  近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審計署國家工商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

  特供物品,古已有之。封建時代皇帝享用的“貢品”,就是一些“特供”。唐杜牧《過清華宮絕句》之一:“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其中提到的“荔枝”,就是南方送來的“特供食品”。不過,當時的“貢品”,主要還是限於對皇家進貢。此後,“貢品”式的“特供物品”,外延有擴大的趨勢。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之交,曾出現多種“特供食品”,像食油和食糖一類普通食品,一度也作為“特供品”,那是因為當時經濟衰退,物資極為匱乏,是臨時用來特別資助一些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分子的。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198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就明確指出: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領導專用),固定供應點所有食品一律按市價、按市民定量供應;價格和經營業務接受物價、工商部門的監督。

  然而,“特供”現象此後並沒有引退,相反,卻有所發展。過去,享受“特供”的人數還比較少,後來卻越來越多,不僅是高層“領導同志”,地方各級的國家機關和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都可以憑借手中的權力,使用或授權制售“特供”物品;過去,“特供”的範圍,只限於某些產品在銷售上的特別提供,而現在已由供應領域引伸到生產源頭,浙江省的一些政府部門,竟在生態環境優良的遂昌縣設置“農供基地”,讓當地的一些高標準的綠色產品,作為他們的“特供食品”。

  這樣,無論在廣度和深度上,都創造了“特供”的新景觀,引起人們的強烈抨擊。

  “特供”是特權的一種象徵。“特供”之所以愈刮愈烈,源於沒有有效地將權力關在籠子裡。一些掌握權力的人,不是“權為民所用”,而是以權肥私,濫用公共資源,熱衷於超規定超標準的特殊化,以“特供”“專供”的名目滿足放縱的私欲。同時,不良商人利用崇拜權力的社會心理,公然違反廣告不得利用國家機關名義的法規,以“XX機關特供”“XX會議特供”等標識包裝推銷產品,獲取暴利。有一款白酒,原價幾百元,貼上“XX禮堂特供”後,身價升到2000元。“特供”“專供”的花招內,有著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貓膩。反腐肅貪,弘揚清正廉潔公平公正之氣,“特供”“專供”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靶子。

  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曾幾次發出嚴禁商業廣告使用國家機關名義的通知,2012年第四季度以來,還開展了集中清理整頓利用互聯網銷售濫用“特供”“專供”標識商品行動,雖有效果,但有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打蛇沒有打到七寸。“特供”“專供”生生不息之根,在於權力部門濫用權力以營私,不首先管住這只手,只是由工商局來管商人的那只手,是沒有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難於凑效的。近日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五部門發出的通知,劍指的主要方向十分明確,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這樣,就打到了濫用權力的這個“七寸”。

  “特供”的要害是特權,當具有以權肥私色彩的“特供”“專供”有效得到解決時,必然會給社會帶來更多的公平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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