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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尋增加人民收入的有效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12-12-25 08:48:38  


  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訊/經濟增長要實實在在,人民收入的增長同樣要實實在在,否則GDP再增長,人民也無緣享受,對發展不利,對穩定也不利。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再次強調人民收入增長的重要意義。

  中國財經報發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文章稱,增加人民收入,離不開GDP的增長。否則,收入再分配或難以持續,或只能處於低水平。在GDP增長基礎之上,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增加人民收入的必由之路。面對同樣的GDP水平,政府、企業和居民之間的收入是此消彼長的,提高居民收入,必然要壓低政府和企業收入在GDP中的份額。

  降低政府收入份額,就是降低廣義宏觀稅負。為此,要進一步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同時減輕企業和居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負擔。近10多年來,財政收入以較快速度增長,但它更多表現為恢復性增長,因此,降低政府收入份額的空間相對較小。但是,這並不是說政府在減少收入份額上就不能有所作為。配合積極財政政策著力點的轉變,結構性減稅必然要在整個財政政策體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營改增”試點行業和地區都有必要擴大,以更快地促進稅制的完善,同時進一步加大減稅力度。

  改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無疑要借助稅收手段。此時,應特別注意立足國情,注意稅收手段的局限性,以更恰當地發揮作用。稅收工具的運用,不能漠視稅負轉嫁問題。政府對誰課稅,只是意味著誰是納稅人。一旦納稅人將稅負轉嫁出去,稅收的調節作用就要大打折扣,有時甚至會起到逆向調節作用。

  文章表示,增加人民收入,需要探尋增加人民收入的有效路徑。並不是政府讓給企業的收入,就會自動地轉向人民。集體協商工資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對於提高人民收入是有幫助的。政府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改善公共服務,就和減稅一樣,也會增加個人的可支配收入。

  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負擔從整體上看,不如稅收那麼明顯,但它們也確實構成了企業和居民的實際負擔。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特別強調,要堅決避免徵收“過頭稅”和“過頭費”。筆者認為,在此基礎上,還應對現行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進一步的清理,取消一些沒有必要存在的收費項目。不能取消的項目也應設法降低標準,從而讓出更多的收入份額。

  壟斷行業高工資已成眾矢之的。國有壟斷行業的工資制度應該進一步規範。應建立更加合理的工資制度,讓壟斷行業的工作人員的工資與人力資本基本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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