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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金改再探索

http://www.CRNTT.com   2012-12-21 11:45:43  


 
通過制度創新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前海試驗的突破點

  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尤其是金融業的發展,實際上是軟資產、軟實力、軟環境的營造問題。紐約、倫敦、新加坡、香港等國際金融中心都有獨特而完善的制度設計。其制度設計取向,在於創造、提供比其他地方更為優質、便利和低成本的服務以及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搞好硬件設施建設,甚至包括確定各項優惠政策對於前海開發而言都不是太難,但僅有這些,前海是不足以勝任國家賦予的金融改革開放試驗重任的,甚至可能衍變成房產開發和投機炒作。通過制度創新,營造現代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和寬鬆自由的監管環境才是前海金融改革開放試驗的突破點。前海需要以更大的改革力度、更加開放的態度,大膽引進境外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在民商事法律、爭議解決、金融監管體制、社會管理、中介服務等方面開展創新,在不影響不損害國家主權、金融安全和社會主流價值的條件下,為金融機構提供具國際水平的軟環境。

  以香港為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真正的核心並不在於有多少大型金融機構和大量金融資本,而在於公正、可信的司法體制和寬鬆自由的金融監管環境。

  又如,在杜拜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當地政府通過聯邦憲法修正案,允許杜拜國際金融中心具有獨特的地位,擁有獨立的立法、司法及行政權,形成了“金融法律特區”,設立民商事法庭解決爭議,並大膽使用普通法系作為民商事活動的法律規範及操作標準,吸引了大量優質的金融機構和高端國際金融人才。

政策建議

  第一,建議中央進一步統一認識,加強對各部門有關前海政策的統籌協調和跟進落實。目前,前海的各項先行先試政策主要還停留在規劃和研究探討層面,還不能真正落地,具體細則也尚未出台。

  第二,建議前海充分應用特區立法權,在現有立法成果基礎上,研究和借鑒香港的成熟制度,進一步健全前海的法律體系,營造與香港接近、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市場經濟法律環境。特別要學習借鑒國際通行商業運行規則,研究前海發展需要的特區法規。借鑒香港和杜拜的成功經驗,形成一整套適應前海發展的民商事法律法規體系;設立較高層級的國際民商事金融法庭、仲裁庭;在民商事審判、仲裁中尊重國際通行規則和慣例,從境外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或參與處理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和仲裁;吸引香港律師公會、大律師公會、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在前海設立辦事處;設立細分領域的專業仲裁機構;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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