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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中國經濟改革須借鑒德國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2-08-02 09:01:31  


 
  德國經濟制度的社會禀賦

  首先,我們必須看到,任何一個國家的經濟體制都是植根於該國基本的社會禀賦之上的,也就是說,這個國家有什麼樣具體的社會條件,它才有什麼樣的經濟制度。根據筆者在《有限權威時代,中國需要什麼樣的經濟改革》(詳見2012年1月本專欄)中的分析,這種社會禀賦分為三個方面:一是民眾的市場經濟理性度,二是民眾在社會秩序與個人自由之間取舍的偏好,三是政府(官僚體系)的能力。在這三方面,德國經濟制度的社會禀賦非常突出,在討論“德國模式”之前必須要非常明確地理解。

  其一,德國民眾的市場經濟理性度即便在發達國家中也是非常高的,市場經濟制度在德國早已深入人心。遠在1871年德意志帝國成立之前,當地的自由市場經濟制度已經十分發達,這一點與中國形成鮮明對比。至今為止,在中國很多地方,小農意識、非市場經濟的人情交易等觀念和行為仍大有市場。

  其次,德國民眾在社會秩序與個人自由之間的偏好,也與其他歐美國家有明顯的不同。德國不是移民國家,只有少量的移民來自土耳其,所以,德國在語言和種族上比較單一。德意志帝國成立之後,民眾的集體意識更為強烈,這與英國、美國形成了鮮明對比。美國是移民國家,而且早年的移民有許多是為了逃離原居住國政治迫害而移居過來的,公民有極其強烈的維護個人自由的偏好;而英國作為島國,民眾長期以來樂於海外探險、在海外殖民,其個人自由意識相對於德國這個海岸線相對較短、海外商業擴張歷史較短的國家而言更為濃重。

  談到德國民眾的主流性偏好,不能不提的是德國統一前思想家弗裡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李斯特(1789-1846年)一生不斷批判亞當.斯密所代表的古典經濟學,宣揚國家利益,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者,對德國主流意識形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三,德國政府的行政能力即便是在各發達國家中也極為突出。從普魯士王國建立之初的國王腓特烈二世到後來的鐵血宰相俾斯麥執政時期,以普魯士精神為基礎,德國形成了一套高效率的官僚制度,這種制度傳承的影響極為強大,德國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政策執行能力在全球各政府中也許是超一流的。

  以上三條是“德國模式”的基礎,是德國經濟制度的社會禀賦。如果不理解這三點的話,就無法理解德國的經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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