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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吉平: 關於當前中國領土爭端的三點看法

http://www.CRNTT.com   2012-07-02 09:47:10  


  中評社北京7月2日訊/學者楊吉平今天在新加坡聯合早報撰文“關於當前中國領土爭端的三點看法”表示,不管中國人最後針對這些領土爭端具體採取什麼對策,都需要牢記國際政治中的一個重要教訓: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沒有哪個國家的領土從來都沒發生變化,但讓這些領土變革以較和平的方式進行則是政治家的責任。

  中國最近頻頻與周邊國家在領土問題上發生分歧,這些分歧的具體原因可能各不相同,解決的具體方法也不應該生搬硬套,但我們如果把它們都放在中國和周邊國家的實力對比發生變化這個背景下來考察,還是可以看出這些領土爭端的一些共性。分析了這些共性之後才可能找出解決糾紛的總原則,再有針對性地解決每一個具體爭端。

領土爭端不是法律糾紛

  許多國家在發生領土糾紛的時候,喜歡從國際法處尋找自己主張的法理依據,還有一些國家甚至從國內法上對這些領土歸屬進行立法規定。這在很大程度上誤解了領土爭端的性質:領土爭端不是國際法問題,更不是國內法問題。領土糾紛之所以會凸顯出來,多數時候是在有分歧的雙方實力對比發生之後,這些領土在歷史上有時候屬於一方,有時候又屬於另一方,某個國家之所以占有這塊領土是由於它實力強大的緣故,而在大國實力對比發生了不利於它的變化後,它對這塊地的占有就成為“有問題的”了。國際法是維護現狀利益的法律,當事實占有的一方實力強的時候,它就運用“實際占有”這條原則為自己的占有辯護,當事實占有的一方實力下降的時候,挑戰國就將以“歷史權利”為自己的新要求辯護。哪條原則更合理?兩條都合理,但最後只有一條原則勝出,那就是實力強的那個國家支持的原則勝出。

  國內法更無法來決定這些爭議領土的歸屬,不管歷史上法國政府怎麼規定阿爾薩斯和洛林在法律上屬於法國,在它打敗德國之前所有這些法律都是一紙空文。如果領土爭端不是法律問題,無法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那麼它的性質是什麼,應如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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