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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刀自殺”有沒有可能?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01 11:16:42 |
儘管如此,警方還需進一步解釋 屍檢只是證據之一,並不能代表刑事偵查的全部內容 還必須綜合參考現場勘察、物證檢驗和屍體的衣著、狀態,並通過毒理測試排除下毒的可能,並且案情的推斷必須能用當事人的心理和行為活動所解釋。至於案件的還原,要有一條完整、不衝突的證據鏈的組成。不能僅憑一個證據就下結論。但做為初步偵查結論,為下一步做推斷假設,認定其為自殺是沒有問題的。隨著新證據的加入,通過其他刑偵途徑,再一步一步還原案件。 憑借目前我們能看到的資料,單純的歸結自殺或者他殺都有疑點,具體結果還是要看翔實的現場的物證分析和屍檢的結論。畢竟真相就在那裡,不會違反物理定律和生物原理。如果是自殺,完全可以還原每一刀的方位和力度。如果是他殺,現場一定會留下和自殺不一樣的痕跡。至於怎麼還原現場怎麼檢驗,這個就不是我們能做的事了。 尚存其他疑點,警方有義務繼續偵查,並進一步公開披露信息 死者自殺的動機到底何在?事前有否被麻醉?此事跟之前死者協辦的貪腐案件有否關聯?謝業新的手機和日記中是否有相關線索?這些,警方都不能像對死者手機上的信息一般,以“出於保密內容不能講”為由搪塞過去。物證、屍檢、毒檢、人證、現場,都需要進一步披露信息。 當事人作為在職官員在崗自殺,這已經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為還死者清白,還家屬公道,還公眾一個真相,警方絕對有義務解釋死者自殺動機為何。 如果是對的,就不要遮遮掩掩,否則就算你做對了,人家也會懷疑你,坦誠、公開是爭取信任的前提。 警方的結論很可能是對的,但他們那種不屑於給你解釋清楚的態度,實在讓人又可氣又無奈。(2011-09-01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 新聞鏈接:手刃自己11刀自殺?公安信了,網友不信 2011年09月01日08:25天津網 湖北荊州公安縣一紀委主任在自己的辦公室離奇死亡,經查身上共有11處刀傷。事後經當地警方調查,認定其為自殺。但“自殺說”卻無法讓死者家屬接受,他們共提出五點質疑,認為死者雙手腕都被割傷,氣管、喉管也被割斷,無法完成“自殺”行為。 紀委主任11刀自殺,也讓網友驚呼堪稱史上最慘烈的自殺,有網友甚至還模擬出了自殺動作,稱“難度系數非常高”。 官方:他是11刀自殺身亡 8月27日晚6時40分許,公安縣紀委紀檢監察一室主任謝業新被人發現死在自己的辦公室。 經屍體檢查,謝業新身上共有11處刀傷。其中脖頸處有4處刀傷,脖子上一傷口長達17厘米,氣管和喉管都被割斷。胸部至腹部有4處刀傷,深至胸腔,左手手腕2刀,右手腕1刀,右手腕肌腱、血管被割斷。法醫鑒定書結論為,致命傷系胸骨上窩處刺創致上腔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發後第2天晚間,當地政府發布官方消息稱,經公安機關的縝密調查,謝業新系自殺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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