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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降總稅負而非結構性減稅

http://www.CRNTT.com   2011-01-17 08:41:39  


 
  文章指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沉重的稅負,構成了中國經濟的基本制度生態,亦造就了中國產業難以自圓其說的“三維環境”:對內,宏觀稅負追英超美,企業負擔沉重;對外,處於全球產業鏈的最低端,利潤空間日益被壓縮。企業要生存下去:一是壓低人力資本的成本;二是逃稅漏稅;三是盡可能逃避流通成本,用學者秦輝的話說,就是基本靠“低法治”優勢、“低環境”優勢、“低人權”優勢等制度禀賦生存。很顯然,中國企業要獲得發展,必須支付比國際競爭對手很多倍的昂貴的制度成本,這是中國企業轉型,產業升級的最大制度障礙。在這種制度環境下,中國企業的生存鏈非常脆弱,即使人民幣小幅升值,對很多產業而言,都成為不可承受之重。

  面對沉重的稅負軀殼,高層以“結構性減稅”以撫慰,在去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就指出要在“十二五”期間要繼續堅持結構性減稅。財政部在2010年12月31日年度會議的公報表示,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是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文章分析,結構性減稅的提法總體沒有錯,但如果在政策的細節上設計不好,很容易淪為不減稅的一個借口:其一,中國的稅負問題,既存在結構性的不合理,但更重要的是總體稅負過重,以廣義的宏觀稅負口徑計算,中國當屬全球宏觀稅負最重的國家之一,在總體稅負過於沉重的情況下,首先要控制總體稅負的規模;其二,對於整體稅制的不合理,採用結構性減稅的提法有其合理性,但縱觀全球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改革,哪一個不是有增有減?就有增有減而論,任何一個國家的稅制改革都是“結構性減稅”,而很顯然,中國的稅收政策恐怕不是“結構性減稅”可以概括的;其三,“十二五”期間,加稅的壓力明顯高於減稅的動力,無論是未來營業稅變增值稅,還是開征房產稅、資源稅、環境稅,都是加稅的舉措,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負責人在很多場合一再表示,未來減稅的空間並不大;其四,減稅的阻力之大超乎想象,在實體經濟的造血功能日益萎縮的情況下,政府的收入增長壓力很大,政府減稅的動力不強,以個人所得稅為例,連提高起徵點這樣的讓利於民的舉措都舉步維艱,一些大的減稅舉措就可想而知。

  這意味著,如果不能正視中國總體稅負過重的事實,在利益博弈複雜的情況下,僅僅提結構性減稅,搞所謂的“有增有減,結構性調整”,而不是首先通過限制政府的總體收入進行大規模的減稅,最終結構性減稅就會被演繹成“結構性的加稅”。面對外界的壓力,政府有推動減稅的壓力,以12月的政府稅收收入來分析,根據統計,前11個月全國稅收收入68332.36億元,而全年的稅收收入為77390億,意味著12月份的稅收收入居然高達9000多億,而這還是在很多地方稅務部門擔心稅收增長過快,引發外界的質疑,主動要求企業“壓庫”,將12月份的稅收延緩到2011年上繳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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