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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體制改革經驗看司法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0-08-16 13:33:49  


 
  休克療法的三件事看起來都十分合理,也得到MIT、哈佛大學等經濟學教授費雪、薩克斯等人的大力支持。美國前財長桑默斯甚至聲稱,這些改革方向在IMF等主流經濟圈有相當共識,稱為“華盛頓共識”。有了這麼多大尾經濟學者背書、又有千載難逢的制度變遷機會(由社會主義走向資本主義),還猶豫什麼?幹吧!於是歐洲諸國皆採行了休克療法。當時,連諾貝爾獎得主史提格里茲持異議,都只能算是少數派,無法產生什麼作用。

  於是,這個世界上發生了少見的“轉型”實驗,一個樣本是中共的“摸石過河”派,另一個樣本是蘇聯的“休克經濟”派。要實驗多久後驗收成果呢?十年、廿年夠了吧!實驗的結果是:不論就GDP成長或吉尼係數(所得分配不均度)來衡量,休克療法皆慘敗,中國大陸以成績論遠遠勝出。就以實質GDP成長來看吧,一九八九至二○○八年間,中共的平均年成長率為十四.二六%,而蘇俄是六.五一%,而後者前八年GDP甚至近乎腰斬;兩者相差懸殊至此,還能吵什麼?

  為什麼休克療法會慘不忍睹呢?說來話長,但簡單地說,就是主張此療法的學者沒有注意到社會上既得利益者的轉變問題。某甲原來是飛彈工廠的廠長,現在市場說飛彈沒有需求,你要某甲及其員工怎麼辦?強行解雇,不逼出一批“軍方退休黑手黨”才怪。即使在解雇之前,他們最可能的做法有二,其一是以種種理由扯改革的後腿,其二是用種種方法掏空“飛彈公司”,圖利自己。十年之後,蘇俄經濟確實近乎休克。

  由最近的司法弊案來看,台灣的司法確實需要做很大的改變。但這些改變要怎麼做、由哪個環節開始做、對現有者有何衝擊、新制與舊制銜接有無困難、在改革過程中如何容許反饋聲音、如何由反饋導引至制度再修正,在在都是問題,都可能影響到改革成敗、也都需要預為構思。此外,司法人都說《法官法》是司法改革的關鍵。但萬一法官法真的制定了,如何吸引現有好法官成為司改的助力、如何讓新制法官慢慢成為公正而受尊重的一群,那似乎才是司法改革的重點。

  司改確實民氣可用,但是不要急,一定要想清楚再動手,千萬別像五都改制那樣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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