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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解的“天上人間”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6 10:16:46 |
此外,如何具體界定“有償陪侍”?如何區分營利與非營利?對於從事有償陪侍的小姐和接受陪侍的客人如何處理?也均不甚明了。報道說,警方行動當晚,有償陪侍小姐被警方遣散,在這四家場所消費的客人也被要求離開。停業整頓自然是一種處理,但是遣散陪侍小姐和客人能不能算一種處理呢? 許多疑問還需要警方作進一步解釋。總體說來,需要對“天上人間”及其服務內容做個定性,到底這是一種什麼機構?它的哪些經營內容屬於合法,哪些屬於非法? 高檔娛樂場所,因其相對封閉和人員的複雜性,在治理上必然遭遇更多難題。法律需要更為細化,治理應更為制度化,從而給社會一個明確預期,以避免因人設事,人走政息。對於運動式治理模式的最大弊病早有共識:治理者如果是運動式的,那麼被治理者一定是投機式的。警察實施突擊,小姐進行游擊,掃黃自然屢掃而不止。 人們期待一種基於更完善法律制度框架下的常態化治理。否則,總有理由擔心這仍然是一陣風—— 風過之後,“天上人間”熱鬧依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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