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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對派 不認識民主本質

http://www.CRNTT.com   2010-04-21 07:09:28  


 
                       從抗憲死結中自救

  以筆者觀之,在多元化香港被持西方傳統民主觀念的傳媒捧為“民主派”或“泛民”者,自香港回歸十二年多來,陷於其以抗中、抗憲為特徵的民主訴求與以“一國兩制”法律體系為依託的法治相抗衡的泥沼中,至今仍難以自拔。公、社黨的“公投、起義”,“解放香港”,在泥沼中越掙扎就陷得越深,恐怕是爬不出泥沼了。普選聯似是要走出泥沼。但如果只是“殊途同歸”,以不同的策略手段達至同一目的,或者在同一泥沼中玩不同的軟硬功而已,則是否要請教一下西方協商民主論的憲法學者,自我解除民主與法治的矛盾死結,從對抗憲法、憲政的死胡同中轉身自救?

   協商民主論有一個觀點:憲法及以之為基礎的法制、法律體系,是理由的載體,可簡化和推進協商;若拋開憲法和法律,離開憲政法治原則,則不能確立和保障人權,破壞人權制度化。

  普選聯所提政制方案,要害就是不尊重《基本法》,要特區政府做它所未獲授權涉重大憲制的政改大事,即2012年後的特首和立法會選舉的改革事宜;不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有關香港政制改革的決定,要求中央把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產生、2020年立法會全體議員普選產生,由“可以”改為“必定”,實際上就是要廢掉特首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人大常委會對是否需要修改作出決定、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特首同意及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等五個法定程序。

                    功能組非特權階級

  “真普選”的口號被人喊得很多、很響。但“真普選”的實際意義是什麼?不是廢除功能界別選舉產生議員,因為普選可以分區舉行、聯區舉行,也可以按功能界別進行。不能說分區一人一票選,才是真普選,而在功能界別中一人一票選,就不是真普選。世界上各個國家、各個地區、各個城市都存在有共同利益的集團,該些利益集團就是我們所稱“功能界別”。把“功能界別”標籤為“有錢佬”、“特權階層”是以偏概全,極為片面。事實上,勞工界、教育界、法律界、工程界、會計界等等也是功能界別。有選舉權的人,幾乎都存在於某一功能界別中。香港的“功能界別”、“分區直選”,其實質就是“兩院制”的變種。難道西方諸經濟先進國實施“兩院制”,因而統統都沒有“真普選”嗎?

  至於要求每張票都等值,那是理想主義者的要求,因為全世界都沒有完全等值的選票。

  筆者奉勸高喊“真普選”的人好好去學習各種民主理論,理解民主的真諦,認識民主的本質,辨別各式民主理論的優劣,特別要研習一下認識各種民主理論弊端而富反省精神的協商民主論。否則自稱為“民主派”或“泛民”,而實際上被相當大一部分市民稱為“反對派”,並從“道德高地”上栽下來,又何苦呢?

  還是協商民主論的學者看得準:真民主、假民主,真普選、假普選,用憲法、法律,用憲政法治,去秤一秤,就秤出來了。

  所以筆者善意地鼓勵普選聯諸君繼續循協商民主之路走下去,而不齒公、社黨“公投、起義”之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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