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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與結構轉型

http://www.CRNTT.com   2009-11-09 15:33:05  


 
                    中國的“碳形象”和“碳責任” 

  必須指出的是,西方提出的“低碳”概念,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十分完善的體系,更未完全形成針對發展中國家的政策框架。但無論是從2003年英國政府首次提出“低碳經濟”假說起步,還是2007年日本政府正式提出“低碳社會”構想開始,西方對於發展中國家的代表——中國的“碳排放”,以及相關產業政策和思想軌跡的議論,就從來沒有低調過。其中,最猛烈的攻擊就是聲稱中國的碳排放已居世界第一,而中國的高耗能產業還在高速增長,因此,今後的中國將成為滅絕北極冰川的“環境惡棍”。調門較低的則是懷疑論,如美國媒體如此評論:全世界三分之一的鉛都是中國生產的,由於市場擔心大批鉛冶煉廠被關閉,鉛價將大幅上漲;中國無數小型鉛冶煉廠令中央政府難以管理,許多冶煉廠為地方政府創造了可觀的收入,不管它們是否達到安全標準,繼續讓它們運營符合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中國政府過去通過執行已有環保法規整頓該行業的舉措大多未能獲得成功,因此也沒有什麼理由相信當前的行動會產生不一樣的結果。當然,還有比較溫和的期待論,如英國的《經濟學家》指出:中國還需要在生態環境方面創造環保奇跡,才能成為真正的中國發展奇跡。 

  新中國成立後的60年間,除了上世紀50年代末以“大煉鋼鐵”為標誌的非理性經濟決策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產生了政策性衝擊以外,在多數時間段裡生產力和生態保護都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發展成就舉世聞名的同時,也在相關發展理念上始終站在世界前沿位置。 

  根據現有檔案的披露,新中國的環境保護工作從上個世紀的70年代初期就已經起步了,並參加了和西方國家的直接對話。在周恩來總理的安排下,中國派出恢復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後規模最大的代表團,參加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的人類環境會議。這是人類第一次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會議,中國代表團通過交流開闊了視野,在回國後的總結匯報中提出了我國環境問題的嚴重性。周恩來總理明確表示:對環境問題再也不能放任不管了,應當把它提到國家議事日程上來。接著,1973年8月,北京召開了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環境保護的法規性文件——“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之後,“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食品衛生標準”等相繼出台,一批批國外先進的環境監測儀器設備也陸續引進國門。 

  由此,我們可以負責任地說,新中國早就有了自己的“碳責任”記錄。而近年,隨著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和普及,中國也在積極履行對國際社會的“碳責任”。如:“十一五”期間制定和正在實施過程中的國家節能減排目標就是一個非常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大舉措。如果GDP年均發展速度按照9.5%計算,實現20%節能目標,中國可能在此期間減少16億噸二氧化碳的排放。有統計顯示,這是目前國際上所有減排計劃中貢獻最大的一個國家目標。值得指出的是:就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直接衝擊宏觀經濟的非常時期,中國也沒有因暫時的局部經濟低迷而放棄減排和轉型的中長期目標。不僅中央投資計劃,直接安排了大量的節能改造項目,而且地方政府也在不斷提高本土經濟的碳生產率。如資源大省山西,2008年中國奧運之年,山西走上了從“挖煤到挖文化”的綠色轉型之路。無獨有偶,發展理念謀求領先的長三角區域也在“危”中尋“機”,不僅把低碳經濟作為一種“藍海戰略”的升級選擇,而且力圖從其產業鏈的延伸中發現市場的新增長空間。 

  與此同時,基於中國國際話語權的提升,國際社會也開始傳播中國的“碳主張”。尤其是在氣候問題和碳排放事務的交涉領域,中國的立場還代表著發展中國家的聲音。如2009年9月初在日內瓦召開的第三次世界氣候大會上,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就代表中國政府進一步承諾:中國將繼續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同時,中國政府將同國際社會密切合作,推動多方面的氣候服務,使其更好地造福全人類,為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新貢獻。今後,類似的國際交涉場合還會越來越頻繁,因此,中國還需要有相對完善的“低碳”政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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