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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黃禹錫是中國科學家

http://www.CRNTT.com   2009-10-29 11:54:16  


若是黃禹錫生在中國,他的學術不端行為會得到怎樣的處理?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訊/《珠江晚報》今天刊登評論員熊丙奇的文章“假如黃禹錫是中國科學家”,文章表示,“我國如果要真正治理學術不端,那麼,不妨借鑒韓國處理學術不端事件的做法,試著真正‘零容忍’一下:對於查證屬實的學術不端,一律解除當事者的職務,並隨之引入司法程序,調查可能涉及的侵吞科研經費、學術欺詐犯罪行為”。文章內容如下:

  始於2005年年底的黃禹錫幹細胞學術造假案,至此進入“收官階段”,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6日作出一審判決,以侵吞政府研究經費和非法買賣卵子罪,判處黃禹錫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新華社10月27日)

  我在想,如果黃禹錫是我國科學家,他的學術不端行為會得到怎樣的處理?今年幾起國內高校校長涉嫌學術不端事件,對當事者最“嚴重”的處理,是西南交通大學副校長博士論文抄襲案,處理結果是,取消當事者的博士學位、博導資格,但是,其副校長職務至今保留,在西南交大的網站上,該副校長依舊名列校領導名單;其次的處理,是遼寧大學副校長論文抄襲案,處理的結果是,公開道歉,以及“請求上級組織給予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而至今,組織對這名副校長做了怎樣的處理,無從知曉,我們所知的是,他也依舊安坐副校長寶位;最“具保護色彩”的處理,則是雲南中醫學院,對於舉報校長抄襲的信件,學校“高度重視”,責成學術委員會認真調查,調查處理結果是,論文“過度引用”,而不是抄襲……

  由此可見,黃禹錫要是生在中國,他的學術不端行為是否會被“保護”掉不得而知,而就是被查處,以當前的處理案例推論,估計最多是取消相關學術榮譽、學術頭銜,而依舊保留教職。如若被解除學術職務、解除教職、剝奪學術榮譽,那絕對是令公眾十分滿意、拍手稱快的處理結果了。

  面對這樣的處理,生在韓國的黃禹錫,實在“太不走運”了。2005年年底,黃禹錫幹細胞學術造假的醜聞逐步被揭露,首爾大學經調查最終認定黃禹錫學術造假,並宣布解除他的教授職務。韓國政府也取消了授予他的“最高科學家” 稱號。之後,韓國檢察部門隨即介入調查,於今年8月份對黃禹錫提出詐騙、侵吞研究經費和非法買賣人體卵子等指控,並要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一副不管是誰,不把責任問清、不把所有違法犯罪分子繩之以法誓不罷休的架勢。

  對於屢禁不止、越來越瘋狂的學術不端事件,我國有關部門已經下定決心,堅決“零容忍”學術不端。為此設計的措施不可謂不全,既把治理學術不端納入高校領導政績考核,又要求高校建立學術不端治理機制,還出台教授、學者學術自律條例,更對青年學生們開展誠信教育。可是,在“零容忍”的大旗之下,學術不端卻是“零阻力”地蔓延。有人把這歸為學術不端勢力太頑固、學術不端者太狡猾,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對學術不端太保護、太容忍。

  我國如果要真正治理學術不端,那麼,不妨借鑒韓國處理學術不端事件的做法,試著真正“零容忍”一下:對於查證屬實的學術不端,一律解除當事者的職務,並隨之引入司法程序,調查可能涉及的侵吞科研經費、學術欺詐犯罪行為。眼下所需做的事是,先對那幾位已經查證有學術不端行為的校領導認真處理——已經抄襲在身,卻依舊擔任作為教育機構、學術機構的大學的負責人,豈非咄咄怪事?這樣的怪事頻頻發生,誰還會把有關部門的治理“決心”以及圍繞“決心”設計的一道道文件、禁令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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