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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輝:兩岸共建防災救災救難機制

http://www.CRNTT.com   2009-09-03 00:42:32  


 
  (二)台灣在接受大陸所捐助的救災物品時,是否有些物品會涉及政治或敏感的層次,是目前台灣可能會暫緩接受的。像這次水災發生後,大陸在第一時間即表明願意提供直昇機協助我們救災,但由於台灣長久以來對於大陸的不安全感及刻版印象,使得大陸直昇機無法來台協助救災。很顯然的,自1949年兩岸分裂以來,兩岸已逐漸走向和平之路,但台灣人民對於與大陸和諧共處似乎還存在著疑慮,所以未來在建構兩岸共同防災救災救難機制時,應強調軍事的協助並不代表會對台灣人民安全造成感脅。並可簽訂和平協議以增加人民對於大陸的信任。

  (三)台灣在和大陸進行兩岸共同防災救災救難機制協商前應先和台灣電力、電信、自來水公司及軍方等相關單位,研討現行台灣的救災體系是否有需改善的地方,並調查台灣當地容易因豪大雨而發生土石流區域或地質斷層易發生大地震之地震帶,建立起情報資料庫,讓災害發生時可立即展開災民疏散工作,以減輕災害發生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並與大陸討論現行台灣救災系統是否存在缺失,及需改進的地方。

  兩岸共同防災救災救難機制可朝下列方向進行討論

  (一)兩岸天然災害技術專家之交流:雖然天然災害發生難以預測,但根據現行的科技水準,仍然有許多方法可以用來預知及預防自然災害,而兩岸可先建立以氣象、地震及疾病等專家學者共同組成之團隊,彼此交換意見及專業知識,為兩岸的天氣預報、地質變化及疾病進行預測和防範,讓政府及民眾可提前作好準備,將災害減至最低。

  (二)擴大兩岸災害防治及救難之合作:近幾年來,由於台灣921大地震、四川汶川大地震及八八水災,使得台灣與大陸對於災難救助都已具備相當之經驗,而這次八八水災的發生,大陸也非常積極幫忙處理南部災情。因此在未來,兩岸在災害防治及救助上,可擴大合作,且因兩岸之間無語言之閣閡,可減少溝通上的困擾,縮短搶救災情的時間,以將天然災害所造成的災情減至最低。

  (三)建立兩岸災後重建機制:在救災告一段落後,對於災後之重建及災民心理復建就顯著格外重要,因此在安頓災民生活、協助其就業及恢復正常之社會秩序等,可以參考大陸512大地震相關經驗及配套措施。而這次的八八水災,大陸提供組合屋及災民未來心理復建,均是解決災民正常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因此兩岸在災後重建機制上,除了需互相提供重建經驗外,也需提供相關的物資協助,建立起救援物資之有效運作平台,讓兩岸送來之物品可以妥善應用,可在最短的時間內送至災民的手中是首要的目標。

  (四)對特大救災救難之機制啟動,須突破兩岸軍事互信機制:

  1.對於台灣本島重大災害,均可接受大陸直升機來台協助救災。

  2.對於重大海難事故之救援,如在南海、東海,甚至在台灣海峽均可要求大陸海軍救難機制協助救援。

  3.對於事前重大防災信息交流應隨時啟動,如氣象、軍事、通訊探測等衛星對災害信息應立即交流,告知防患。

  4.對於陸上兩岸軍隊共同救災救難機制之建立,須於兩岸和平協議簽訂,雙方對於國防安全無顧慮後,便可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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