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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島內立法志在外交休兵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04 07:12:14 |
然而,連自己也知道,即使是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獲得“立法院”批准,由於台灣當局並非是聯合國成員,故該“批准書”送請聯合國秘書長存檔一節,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既然如此,一直把“人權”掛在口中的陳水扁,後來卻不再推動“立法院”通過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批准書”,連那些“人權”機構也形同虛設了。這真是絕大的諷刺。 可能是有“前車之鑑”,也可能是馬英九出於“外交休兵”政策的需要,他於今年二月指示“行政院”推動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國內立法”工作,並對“立法院”提出在五月二十日就職周年前議決通過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使其能於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正式施行的要求時,就只循“國內立法”的模式,而絕口不提向聯合國秘書處遞交“批准書”的模式。這樣做,既有利於馬英九提高其在人權領域的施政形象,也不會因踐踏“一個中國”底線而惡化兩岸關係,是頗為明智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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