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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定位最需要釐清的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09-03-28 00:40:26  


 
    台灣對於自我定位立場的轉變

  為了顧及到政權的正當性,1949年到台灣來以後,台北政府一方面在法律上堅持以“內戰理論”與“完全同一性理論”界定與北京與中國的關係,視中共為“共匪”,堅信“光復大陸”;對內拒絕“國會”全面改選以延續法統的正當性,對外以聯合國席位確保做為中國合法代表的象徵。

  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國際上已經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同一性理論”時,台北方面仍不願放棄“一個中國”原則。其理由在於,如果國民黨放棄一個中國,內部必須立刻全面改選,重新制憲,將失去既有政權的正當性。1987年蔣經國開放人民赴大陸探親,有必要調整對中國大陸的定位,1987年廢除動員戡亂條款,不再將中共視為叛亂團體,等於台灣單方面認為內戰結束;在定位上,等於已從“完全同一理論”轉向為“國家核心理論”。
 
  1988年李登輝繼任,發展出兩條論述路線,一為直接、一為間接;前者為明、後者為暗。在明的方面,李登輝為了鞏固權力,與非主流取得妥協,制訂國統綱領,發表“一個中國的意涵”,重申“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但也承認中共在大陸的治權,成立國統會,宣示不改變統一路線,延續蔣經國對於兩岸與中國關係的定位,明確放棄“同一性理論”中的“完全同一性理論”,改持“同一性理論”中的“國家核心理論”。但是在暗的方面,先是從1993年起積極推動進入聯合國,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專訪表達其潛藏的台獨傾向。同年“陸委會”公佈的“台海關係說明書”中,放棄了“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核心理論”,而認為中國祇是個“歷史、文化、地理、血緣”上的概念。李登輝再經由多次“修憲”,促使“總統”直選。隨著1996年“總統”的直選,台灣已從民主的角度為“分割理論”建立基礎。“兩國論”從此從政治學的理論中找到了立論基礎。

  李登輝雖然在法律上沒有放棄統一,他對外也稱,他主張過一百多次的統一,但是,他的統一是“先獨後統”的統一、“統一是選項之一”的統一、與“人民自決”下的統一,其實已經與“同一性理論”的憲法統一約束完全不同。1999年李登輝提出了兩岸為“特殊國與國”關係的主張,在他來看,所謂“特殊”是指兩岸有歷史、文化、地理、血緣上的關係,因此稱之為“特殊國與國”;但是由於他已經放棄了“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這個“同一性理論”論述,李登輝所謂的“特殊的”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意義。因此,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在法律意涵上,就是一般的“國與國”的關係,屬於一種國際法上的外國關係。李登輝至此已經完全走向“分割理論”。

  離開權位,李登輝擁抱主張台灣應該獨立建國的深綠台聯,往“分解理論”靠攏。接替李登輝的陳水扁,在2002年提出“一邊一國”,算是徹底地揮別“分割理論”,主張兩岸關係是“一中一台”。在他任內最後一年,2007年,他以“總統”的身份對自己宣示效忠的對象,用輕蔑的口氣說,“中華民國”是個甚麼“碗糕”?他從此徹頭徹尾地走向激進的“分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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