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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刑5年,李凈瑜聲明。(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8日電(記者 黃筱筠)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案上午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李明哲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遭判刑5年。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到庭聽取宣判,她在宣判後聲明,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李凈瑜聲明表示,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
她強調,“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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